【特写】抢食新蛋糕:一只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诞生记( 六 )

竞标失利,林刚有些懊恼,但他又觉得在意料之中,“毕竟是大行的理财子公司,大家都盯着呢。”

按照合约规定,中标的基金公司将以专户的形式对产品的权益部分进行投资和管理。但监管的不一致,导致在实践中这种合作仍存在一些模糊地带。

崔琦告诉界面新闻采访人员,如果是公开募集的指数产品,按照规定,是需要上报证监会审批的,但对于这只产品是否属于“公募“的问题,公司与交易所产生了分歧。

“我们认为,目前该产品虽然是公募形式发售,但跟踪指数的部分资金是以专户的形式管理,因此不用报送证监会。但交易所给我们的反馈是,产品既然是公开募集的,就要走证监会流程。”崔琦表示,产品的审批没有预期的顺利,目前公司领导仍在和交易所方面反复沟通。

净值化转型之困

“从目前来看,银行理财子公司的产品一定卖得好吗?我看未必。”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提出了不一样的看法。

他表示,理财子公司设立的初衷是把理财业务这一块从母行剥离出来,防止银行理财业务由表外业务风险向表内业务的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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