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法明年施行:涵盖164类矿产,水资源税试点未增加合理用水负担( 三 )

三是规范了减免税政策,长期性政策在税法中做出明确规定,国务院、省级政府仍可适当确定减免税办法。

现行的资源税减免政策既有长期性的政策,也有阶段性的政策,对现行长期实行而且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优惠政策税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对油气开采运输过程中自用资源,和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煤层气,免征资源税。对低丰度油气田,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深水油气田、稠油、高凝油、衰竭期矿山减征资源税。

同时为了更好的适应实际需要,便于相机调控,税法授权国务院对有利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免资源税,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对共伴生矿、低品矿、尾矿以及因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税法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减免资源税的具体办法。

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人员从资源税二审审议稿中发现,第六条在详细列出资源税减免征情形之后,也明确指出“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