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法明年施行:涵盖164类矿产,水资源税试点未增加合理用水负担( 五 )

从各省具体实施方案来看,正常合理用水需求基本为“税费平移”,不增加企业和居民正常用水负担,但加大了对不合理用水的调节力度。

徐国乔表示,从试点的实施情况看,总体平稳有序,征管也比较顺畅,税收调节的作用也逐渐呈现。主要是强化纳税人节水意识,抑制地下水的超采,倒逼高耗水企业节水,提高用水效率。对个人来说,负担是没有增加的。考虑到水资源税改革处于试点阶段,征税制度需要通过试点探索和完善,直接在法律中规定征收水资源税的条件目前还不承受,为了确保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于法有据,资源税法授权国务院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的类型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完善水资源税制度,并且依照税法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提出修改的建议”,徐国乔表示。

减轻办税负担从暂行条例升级为法律,资源税的征管也将更为严肃。

二审审议稿新增规定: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加强资源税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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