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br> 侧记滴滴7次“公众评议会”:拒绝流于形式,进入实践阶段( 三 )

这条规定也是参考了“车内捡到失物是否要有偿归还?”的公众评议意见。

该新规显示,乘客下车前需注意携带自己随身的物品与行李。因自身疏忽导致物品遗失的,应尽量自行领取物品。如无法自行领取,可用虚拟号联系捡到物品的司机,协商送还方式、时间,送还物品的合理费用,如保管费、乘客承诺的奖励,运输费等。

相信,未来几个月内,滴滴还会陆陆续续的参照公众评议会的结果,出台一系列的新规和办法。

7次“公众评议会” 携手各方共建网约车安全和谐生态

截止目前,滴滴一共发起了7期“公众评议会”,按照时间顺序分别是:

2018年11月2日:醉酒乘客独自乘车司机能否拒载?

2018年11月13日:网约车内是乘客的私人空间还是公共环境?

2018年11月29日:车内捡到失物是否要有偿归还?

2019年1月15日:乘坐网约车要实名认证吗?

2019年2月27日:未成年人能否独自乘坐网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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