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新片区:住房限购政策微调,建设“先租后售”公租房( 三 )

《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2、调整商品住房选房购房制度。符合购房条件、在新片区稳定就业且稳定居住的常住人口,可在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

解读:江瀚指出,该条突出“稳定就业、稳定居住”,即对于在临港地区有扎根趋势、愿意在临港扎根就业且稳定居住的人才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可以在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

3、实施限价商品房政策。控制限价商品房供应量加大人才公寓供给力度,将部分限价商品房在房源性质不变的情况下,转为人才公寓使用;聚焦激励人才,提高供应的精准性,

对新片区有贡献的企业和人才予以倾斜。

解读: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指出,将限价房转为人才公寓,体现出临港片区对人才的重视力度。随着我国逐步进入服务业主导时代,创新能力是城市竞争的核心标志,而人才是创新的根本源泉。因此,各地对人才的争夺战必将愈演愈烈,住房保障会被拿来作为人才竞争的首要抓手。但由于符合人才政策的对象十分有限,定向扶持的政策对全部市场的影响很弱,不会引发市场供需结构的大幅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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