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7月份失信风险警示报告( 七 )

(三)常见的制售假药作案手法及其行为特征

结合近期媒体披露的相关失信案例,对常见的涉案假药名称、制售假药手法或违法事实、宣传语及手段、销售渠道等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综合来看,常见的制售假药作案手法及行为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滥用资质、以次充好、真假混卖。这类制售假药行为的失信主体主要集中在具备行医或卖药资质的人员,包括药店主要负责人、药品销售人员、持证医师等药品行业从业人员,主要售卖方式包括从他人手中购买假药后在药店进行二次销售;挂靠医药公司,利用工作之便,真假药混卖;通过线上联系、线下快递发货的手法直接寄卖等。销售的假药多为需要长期服用的药物,与市面上正规产品同名,且价格明显低于正规产品。在地区分布上看,这类行为多发生于偏远地区的小诊所、小药房。

二是混合加工、自行炮制、低价售卖。这类作案手法主要有:购买正规中药材、处方药、其它西药或者中药材半成品,在黑作坊内混合加工炮制假药成品;通过非法渠道购进假药、假药半成品及假药包装、说明书等,制作假药。这类假药往往以显著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发售,很多成本不足2元的假药最终以50元-80元不等的价格甚至600元一颗的“天价”卖给病人。例如,有媒体报道一犯罪团伙自制“植物溶癌素”“白药水”等,宣称能治疗腺类癌症,以及除艾滋病、乙肝在外的所有病毒性疾病。其实是用自行熬制的中成药在窝点进行简单的稀释、蒸馏生产成的假药,所谓“植物溶癌素”成分仅为不知名植物提取物,而“白药水”的成分中99.8%为水,0.2%为固体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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