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专买超市过期食品“维权”两年获利上万元,检察院:构成敲诈勒索( 二 )

男子专买超市过期食品“维权”两年获利上万元,检察院:构成敲诈勒索

田某的足迹遍布了杭州各大超市,经过多次实践,也发现了规律,知道哪些区域容易找到过期的或临近过期的食品,且屡试不爽。久而久之,田某成了各大超市的“老顾客”。在“维权”成功数次后,超市工作人员已对这位老顾客十分熟悉,只要田某出现在超市,工作人员就知道有人要来“找茬”了。

在经历多次的“工商介入”、“媒体曝光”、“法院诉讼”的威胁之后,田某的出现给超市带来的不仅仅是困扰,更多的是形成了一种对打假行为的恐惧心理。在各大超市“混脸熟”后,不再需要寻找超市内的过期食品,狡猾的田某或以借钱为名索要钱财,或直接索要坚果礼盒、年货,超市人员都会迫于压力而答应。田某甚至向部分超市提出了“包店”,要求超市人员每月都支付3000元的费用,超市一方为求安稳,被迫答应田某要求。

经查明,2016年至2018年9月期间,田某以谋利为目的,利用“打假”名义,在各大超市以投诉举报等相要挟,强行向超市人员收取现金、食物、礼盒、香烟等物品,非法获利共计一万余元。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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