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上下级企业联合环境违法,背后有何利益博弈?( 六 )

经济观察报获悉,天柱化工先后建成2条碳酸钡生产线及配套渣库,每年产生危废钡渣约8万吨,二期渣场占地面积约30亩,库容80万立方米,现已使用约50.5万立方米,库存渣量约70万吨。

其实,早在2017年8月,首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天柱化工二期渣场无水平防渗、管理粗放。督察人员深入检查后发现,天柱化工渣场未按要求设置隔离及防渗防雨措施,废渣与外环境直接接触,造成环境污染;渣场管理混乱,钡渣未经任何处置或检测,直送渣场填埋。督察组采样监测显示,被填埋的钡渣浸出液钡及其化合物平均浓度高达2000毫克/升,超过入场填埋标准12倍。

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通报天柱化工问题后,中国化工新材料既未要求下属企业加强整改,也未对下属企业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和督办,仅要求上报材料了事。在2017年和2018年两个年度考核中,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突出问题均未纳入中国化工新材料对下属企业的考核评价范畴。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副组长刘华在与中国化工集团的一次座谈会上说,中国化工集团企业应建立严格的汇报、考核制度,倒逼下属企业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同时要改进工艺,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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