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大华服务的恒安嘉新上科创板被证监会否决( 五 )

在7月11日的科创板上市委审核中,恒安嘉新被追问:

公司对2018年12月28日、12月29日签订并于2018年当年签署验收报告并确认的4个项目合同,经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谨慎性原则,将上述4个合同收入的确认时点在申请文件中进行调整,使4个合同的收入确认与主要经济利益实际流入保持一致,调减 2018年度净利润7827.17万元。

被要求说明:

(1)上述4个合同收入的确认时点,是否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会计政策中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2)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执行是否具有一致性;

(3)报告期内是否还存在具有以下特征的合同:合同签订时点与验收时点接近、合同履行完成时点与初验报告签署时点间隔显著低于平均值、回款进展与合同规定不符等情况,相关合同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中信建投、大华服务的恒安嘉新上科创板被证监会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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