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裸奔时代”( 五 )
GDPR定义的数据还包括基因数据、包括人脸和指纹在内的生物识别数据。但在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人脸识别技术中,人脸图像是隐私,但人脸图像在识别系统中对应的数字算不算个人信息呢?虽然这串数字不能反推出图像,但它就像身份证号一样,每张脸都不同,且一一对应。针对这类技术细节的立法仍是空白。
活在这个信息社会,虽然我一直想方设法保护自己的隐私,但在事实层面上,泡在互联网多年的我早就近乎“裸奔”的状态。意识到这一点,我便不再计较互联网公司软硬兼施让我点下的那个“同意”。我只能期待相关法律法规能出台得更快一点,最好比技术被滥用的速度要快。
王嘉兴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9年09月04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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