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br> 共享单车,越骑离“共享”越远( 二 )

但显然名不副实。真正的共享经济,须是闲置资源的再利用。ofo创始之初曾抛出“真共享”概念:“用户可以共享自己的单车到ofo共享平台,获得所有ofo小黄车的终身免费使用权,以1换n。”但这只是个概念,最终正如大家所见,纯靠投放新车,清一色“假共享”。

假共享的本质是自助租赁,相比于传统租赁业务,优势有且只有两个:一是随时随地;二是自助借还。这两点均可节约交易成本,提升租赁物的周转率。缺点同样突出,且常被忽视,那便是:难以定责。

传统租赁模式下,出租、承租双方固然需要面对面,交易成本难免,却也易于清晰界定责任。租赁合同白纸黑字,承租方现场确认租赁物完好,一手交钱(押金+租金)一手交货。归还时出租方检查租赁物,无损退还押金,有损则按约抵扣。

但在假共享的自助租赁模式下,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平台公司难以实现上述定责机制。早期各共享单车平台均收取押金,但押金只对应用户是否锁车,至于车辆是否遭其损坏,甚或藏匿加锁、占为己有,出租人无法跟踪、定责、追责,押金起不到应有的担保作用。所以我们看到,满大街的共享单车七零八落,“缺胳膊少腿”,在城市的边缘地带,一座座“单车坟场”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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