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br> 共享单车,越骑离“共享”越远( 四 )

于是,平台成本、用户成本和社会成本始终分离,且难以通过明确的权责界定达成协调,伪共享模式沦为成本转嫁模式:用户把成本转嫁给平台,平台无力追责担责,又将成本转嫁给社会。

这种权责利不对等的格局显然难以持久,政府作为城市的管理者,无力管理成千上万的使用权人,只能锁定所有权人——平台公司,严令其履行主体责任。

起初,共享单车可以创新性和公共性为由,自证合法性,但久而久之,问题暴露,弊端尽显,直至弊大于利,口头合法性不再成立,“画地为牢”是以退为进的合理步法。

定点停放的本质,是重构平台、用户和社会的成本分配。平台公司通过增加用户的交易成本,来降低自身的运维成本,进而减少共享单车对全社会的负外部性。用户体验直线下降是必然的,骑到目的地后不知最近的停车区在哪儿,满腹牢骚也怪不得谁,若真不耐烦,别抠门,付管理费便是。大潮退去,泡沫破灭,真正想骑共享单车的人,还怕多走那几步路、多费那一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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