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药品管理法修改,“药神”案转机?( 三 )

2019年8月26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这次修改药品管理法对假劣药的范围进行修改,没有再把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列为假药,正是对老百姓关切的回应。

2018年电影《我不是药神》热映后,从境外购买药品治病犯法成为全民关注话题,一些典型案件也被冠以“药神”案之名,审理进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不止是连云港“药神”案,尚未最后宣判定罪的尚有山东聊城医生向患者推荐未经上市的抗癌药案、上海翟一平为患者代购国内未上市的肝癌治疗药品案以及浙江杭州企业开展跨国业务协助患者治疗丙肝案等。

如今,新版《药品管理法》即将实施,各个案件的当事人也希望可以等来与电影主人公原型陆勇同样的判决结果——无罪释放。

陆勇案是迄今“药神”类似案件中少数获得检方撤诉的案件。作为慢粒白血病患者,陆勇发现印度仿制瑞士“格列卫”抗癌药可使国内患者每月省去2万多元药费,于是帮助上千名病友购买这种药。2014年7月,陆勇被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涉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此后在2015年1月27日,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撤回起诉。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