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发布2018金融检察情况通报,非法集资类案件数量再创新高( 五 )

二是从业人员共同犯罪乃至“窝案”现象频发。2018年31件金融从业人员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多达10件,占总数的32.26%,金融从业人员“内内勾结”或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作案突出。

三是金融业职务类犯罪案件走高。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资金、挪用公款等传统职务犯罪类案件数量持续走高。

上海检察机关指出,案件反映出:

1.金融市场行政、刑事法律配置完善仍需引起重视。一是金融产品和业务的法律性质需要法律和监管部门给予更加及时和清晰的界定。二是行政执法手段不足。三是相关领域的刑事打击力度强化尚需法律依据。

2.金融监管理念和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一是金融创新的市场风险值得关注。二是金融市场“放管服”改革尚需平衡完善。三是对金融活动“有照行车”和“无照驾驶”的监管全覆盖需要加强。四是监管科技应用不足。

3.部分金融机构在业务快速拓展中风险防控不足。

4.部分中介机构“看门人”功能缺失,助推市场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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