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案正义“积跬步”,助整体法治“至千里”( 八 )

事实上,这原本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反映了中国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理念并没有深入人心,许多人依然存在着朴素原始的法律价值观念。

这种现实,也是张耀军坚持普法的重要原因。

作为一个刑辩律师,张耀军算得上是敢言的,他曾有一篇文章《刑事辩护的七大“毒瘤”》曾一度被广泛转载。文章中,他陈述了我国刑事辩护中存在的非法取证、非法羁押、有罪推定与疑罪从有、控辩双方失衡、媒体审判,及错案纠正制度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执行不力共“七宗罪”,言辞犀利。

他还在文章中指出,正如柏拉图所说:“人们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唯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品”。张耀军写到,“法庭的辩护,可使一人受惠,而对于刑辩制度的抗争,则可使万人或几代人受惠,所以个案的辩护不能脱离制度的抗争,而制度的抗争则应当以个案的辩护为契机。假以时日,但愿我们的个案辩护与制度抗争,能够消除这些毒瘤,还中国刑事诉讼制度一个健康的肌体。”

众所周知,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张耀军看来,刑事司法则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底线。他说,“作为一名辩护者,惟愿有罪之人能罚当其罪,惟愿无罪之人能洗冤辩白。作为一名法治信仰者,惟愿清白者不受牢狱之灾,惟愿蒙冤者不要被以法律之名而让他们继续蒙冤。”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