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贷分级:监管升级,牌照降级( 二 )

“针对全国范围内线上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机构,跨区域线上、线下结合开展网络小额贷款的小额贷款公司以及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线上贷款的小额贷款公司,分别提出定义、监管体制、准入条件(注册资本、股东资质)、融资比例(表内、表外)、风险控制、信息披露、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监管建议”。

第二个凭据是网传“互联网小贷管理办法要点”,最早见于21世纪经济报道2019年4月份稿件,要点如下:

“a. 注册实缴资本金5亿元,杠杆倍数3-5倍。

b.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单笔投放上限为20万元或30万元;借款人为企业的,单笔投放上限为100万元。

c.不允许线下放款。

d.争取两年内接入央行征信系统。”

这两个凭据,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佐证。

(2)上限下限

基于网络小贷公司在多层次金融体系中的定位,网络小贷监管,向上不会超过消费金融公司,向下不会低于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小贷公司监管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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