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的审美机制是在长期积沉中形成的,所以它又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五 )

从形式的角度说 , 构成戏曲审美机制的核心有三个要素 , 那就是歌唱、舞蹈和表演 , 它们的有机结合构成了戏曲艺术 , 使其成为一种独特的歌舞剧形态 。 在这种戏剧形态中 , 歌唱和舞蹈既是审美的重要内容 , 又是不可缺少的表现手段 。 因此它必须是高度戏剧化的 。 与此同时 , 戏曲又要 , 求它的表演必须是高度歌舞化的 , 否则便无法使歌舞和表演融为一体 。 因此 , 戏曲审美机制的形成和发展首先就表现为对歌舞戏剧化和表演歌舞化的控制和调节 , 它所导向的目的是三者的协调和高度的统一 。

戏曲审美机制是一个由诸多子系统按照一定序列组成的系统 。 这些子系统之间存在着有机和有序的联系 。 当我们对这种联系进行深人研究时 , 便会发现其间的内在关系 。 处在系统核心地位的是由歌舞和表演通过综合而形成的歌舞剧的内核 。 这种戏剧内核和构成它的各种艺术手段 , 决定了系统的基本性质 。 但是仅仅有歌舞和表演的综合还不能形成戏曲的完美的审美机制 , 为此戏曲艺术通过控制和调节 , 在歌舞化的戏剧形态的基础上 , 按照有序原则逐步派生出一些子系统 , 它们在整个系统中的排列顺序是:写意性、程式性、虚拟性、舞台时空的超脱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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