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的审美机制是在长期积沉中形成的,所以它又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六 )

歌舞属于表现艺术 , 而歌舞化的表演也具有表现艺术的性质 。 戏曲艺术的表现性质 , 使它确立了通过写意传神的方式塑造舞台形象的原则 。 写意的主要方法是夸张和变形 , 高度的夸张和变形能够更有效地突出人物性格的主要特征 , 从而达到神似的目的 。 高度夸张和变形的动作 , 需要严格的规范 , 而歌舞作为一种艺术手段 , 本身就具有格律性 , 这就决定了戏曲的独特的表演语汇程式的出现 。

由于程式是写意的手段 , 它是按照高度夸张和变形原则建立的 , 所以它是同生活化的动作拉开距离的 , 这种非写实的性质 , 决定了程式的虚拟性 。 而虚拟的表演则为创造虚拟的舞台时间和空间提供了可能性 , 这种虚拟的舞台时空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流动性 , 因此也就决定了戏曲舞台时空的超脱性 。 戏曲审美机制就是这样按照有序原则 , 通过自调节而建立起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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