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预|用户可以关闭算法推荐了?解读一下《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三 )


未来所有对热榜热搜的干预,都是你平台人工进行的,所以这里面平台方需要有一个完善的干预流程和干预机制,并且所有操作记录要在平台数据库中留底备查,这是监管希望达到的效果。
第十四条: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公示算法推荐服务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图、运行机制等。
这一条,虽然是对第二条定义提到的所有算法推荐服务提出的要求,但主要针对的还是热榜热搜场景,这个场景对舆论影响大,算法原理又简单,公示之后大部分人都能看得懂。
第十五条: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用户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用户选择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相关服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选择、修改或者删除用于算法推荐服务的用户标签的功能。
用户认为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用算法对其权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有权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予以说明并采取相应改进或者补救措施。
好的,重点来了,第十五条,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关闭个性化或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给用户,直指过去个性化推荐被诟病许久的隐私问题。这一条也是单独被拎出来,作为新闻报道宣发的一条:
干预|用户可以关闭算法推荐了?解读一下《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文章插图
首先,算法推荐依据的个人特征其实是有分类的,既有用户的个人属性(如年龄、性别)、设备属性(如机型)、环境上下文属性(如地理位置)等等,也有用户在平台的各种过往行为。
关闭个性化推荐,要不要区分具体的特征呢?比如只关闭个人属性,过去的行为特征还是让平台保留?你说我都看了那么多小姐姐,把号养好了,你这说关就全都关了?
但如果不做约定,我觉得平台大概率不会分得这么细,只有一个「是否关闭个性化推荐」的选项,你说你关不关吧?那你要是能只关属性,保留行为特征,那我肯定关啊。
所以这个地方,最好还是有细则或解释能够进行一下指导或要求。
其次,假设真的提供这种便捷的关闭选项,包括更细化的关闭选项,最后会有多少用户愿意真正地关闭「个性化推荐」而不是直接卸载应用?我还是很好奇这个关闭率的。
关闭之后,如果后悔,是不是还应该提供便捷的打开措施给用户?所以,我觉得这一条可以稍微调整一下措辞,把「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改为「提供便捷的开关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即可。
第十六条: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并通过开发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模式、提供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服务等方式,便利未成年人获取有益身心健康的信息内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用户推送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内容,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第十七条: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劳动者提供工作调度服务的,应当建立完善平台订单分配、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相关算法,履行劳动者权益保障义务。
第十八条: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违法行为。
这三条相对就比较容易理解了,第十六条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提出的要求,第十七条基本就是点名对外卖平台、网约车平台提出的要求,第十八条是对「大数据杀熟」行为进行了定义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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