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厉害!两年他打了48起网购官司……( 二 )


02食品接触物问题最突出商家谎称标准被判欺诈
4年前,食品领域正式实施了两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即《GB4806.1-2016食品接触材料通用安全要求》和《GB4806.9-2016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碗、勺子、筷子等餐具要标注“名称、材质、厂家、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编号(XK)、使用说明(如使用温度、可盛装物质、可否微波等)”。“网上销售的食品接触物问题最突出,强制性标准基本上没有落实。”李枚加说。
李枚加打的多起关于餐具、水杯、汤锅、茶具等食品接触物品的官司,都是因为厂家没有按照该强制性标准要求标注所引发。
2021年2月13日,李枚加在被告宁波镇海沃恩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猫网店“onlycook旗舰店”,购买了三单不锈钢餐具,包括碗、筷、勺、叉子等,每单价格1060.6元,共计3181.8元。下单前,李枚加问客服:“无论产品内在质量和产品标识信息,都是符合GB4806.9-2016和 GB4806.1-2016这两个国家标准的吗?”客服回答:“是的呢。”3月23日,李枚加收齐案涉商品后发现,商品不仅不符合国家标准,也不符合《产品质量法》,部分商品甚至为三无产品。“被告沃恩公司在答辩中对商品标识存在瑕疵予以认可,”判决书写道,“经过本院勘验,原告李枚加购买的商品的标识不符合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接 触 用 金 属 材 料 及 制 品 GB480⒍ 9-2016》 的规定,但在原告向被告客服确认是否符合以上规定时,被告客服予以了肯定回答。被告沃恩公司作为用于食用的不锈钢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对该类产品应具备的标识和标准应当是明知的,但其却在明知不符合的情况下向消费者作出了符合的解答,必然会导致消费者不能作出是否购买的正确判断,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构成消费欺诈”。6月8日,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据《消法》一审判决被告“退一赔三”,即退还购物款3181.8元,赔偿9545.4元。
编辑/裴莹
【 国家标准|厉害!两年他打了48起网购官司……】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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