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在郑州推进4年后,仍未全面普及,快递“隐私面单”服务为何推广难?( 三 )


“隐私面单”成快递企业的法定义务
此前,有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前,技术不再是制约“隐私面单”推行的因素,关键在于企业执行力度的问题。
今年11月,《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对于快递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呢?面对快递安全未完全建立的现状,消费者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个人信息安全?为此,河南商报采访人员向律师进行了咨询。
河南商报|在郑州推进4年后,仍未全面普及,快递“隐私面单”服务为何推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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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年11月,《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对于快递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能不能说“隐私面单”现在变成了一种法定的义务?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快递企业掌握着庞大的个人信息数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正式施行,可以以法律的形式要求其对个人信息的处理更加规范化。“隐私面单”也成为了一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
“《个人信息保护法》在个人信息处理者义务里面特别提到,在处理个人信息的时候,应当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等措施,因此对于快递企业来讲,现在法律特别明确了采取加密等措施是快递企业的义务。”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鹏华同样认为,以前“隐私面单”可能是企业额外的义务,但现在就变成了一种法定的义务。
2.除了推广“隐私面单”外,快递企业还应采取哪方面的措施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付建表示,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快递企业除了实施“隐私面单”外,还应当采取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个人信息实行分类管理;合理确定个人信息处理的操作权限,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并组织实施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管理、实施的措施,保障用户个人信息。
“保护快递用户的个人信息,快递企业不仅要推广‘隐私面单’,还要持续加强内部信息安全管理,多管齐下,从源头杜绝用户个人信息泄露,这样才能保护好用户个人信息。”孙鹏华告诉河南商报采访人员。
3.面对快递安全未完全建立的现状,对于消费者来说,有什么建议?
“消费者除国家法定要求必须实名的外,尽量使用匿名、昵称等信息,减少个人信息对外开放的机会,从而降低泄露风险。”付建告诉河南商报采访人员。
孙鹏华表示,作为消费者,要养成“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习惯,并且要注意及时销毁带有个人信息的单据等资料。
4.如果遇到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消费者应怎样维权?
付建称,如果遇到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首先要将与自己被泄露个人信息相关的金融交易密码、绑定的账号等进行及时改密或冻结以减少自身损失;然后及时联系相关平台或负责人要求其尽快删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泄露,并且保留平台或商户泄露个人信息的证据材料,同时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编辑 吕瑞天 施尚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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