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探案说法丨“双十一”购买的快递丢了,该如何应对?

“双十一”除了购物,问题第二多的应该就是收快递的问题了,那么多不同的快递公司不同的配送时间,如果刚好在忙,你们的快递又会放到哪里呢?“双十一”过后,快递配送迎来高峰期,但如果你的快递不小心丢了的话,谁该为此买单,又如何买单呢?为此,采访人员专门采访了海南先国律师事务所陈虹律师。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采访人员 陈栋
快递因网点被暂停而遗失,消费者获赔万元
据报道,张女士在网上看中了一条标价15800元的项链,便下单购买,实付价款15779.80元。收到快递一个月后,因项链绳破损,张女士通过被告快递寄返上海商家维修。快递寄出4天后,张女士查询快递运单查询显示,快件已到达上海松江公司已签收,签收人是门卫代收。张女士以为快递已被上海商家签收。
然而,一个星期后,上海的商家收件人确认其并未收到快件,且没有门卫,张女士就此向该快递公司投诉、查询。原来,在快递显示被签收的后一天,该快递有限公司发出通知,上海松江公司被暂停业务。快递寄出一个月后,该快递公司向张女士回复确认该快件已丢失,并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双方就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而提起诉讼。张女士要求被告赔偿其在运送包裹途中遗失包裹造成损失10000元及张女士的误工费。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张女士与被告之间的快递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合同。双方均应全面履行约定义务。近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快递公司向原告张女士支付赔偿款10000元。
快递员:“双十一”后,工作量是平时的3倍
11月14日,在海口顺丰快递的一个站点,快递员王成嘉忙得脚不着地。从上午8点开始,王成嘉便来到站里挑拣快递,随即便风驰电掣忙碌起来。按照这样的节奏,一天需要往返三四趟。“遇到生鲜、水果这样比较着急的快递,晚上还需要加班送。”王成嘉忙里偷闲地答复采访人员,“双十一”后,他每天的工作量是平时的三倍,送件和寄件最多的时候有两三百单。
快递单量比较多,为了安全送达,王成嘉最保险的做法就是将件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但因为消费者无暇来取也会跟其沟通后放到约定好的地方。“放到客户约定的地方,时间长了不取,快递找不到的情况也有,一般都是报给公司处理。”王成嘉告诉采访人员。
随后,采访人员走访一些小区发现,“双十一”后快递量激增,一些没有快递柜的小区,有些快递会放到门卫、物业、商店等地方,快递多的时候,业主找到自己的快递后就直接拿走了。城西镇仁里村的李先生平时会让快递员将快递放到附近的超市里,“可能有时候不安全,但是人有时候不在家的时候,放在家附近的超市就很方便”。幸运的是,迄今为止,快递还没丢过,但如果真的丢了,李先生也困惑该找谁。
律师解读:
1.快递不见了,谁应该承担责任?
陈虹律师:不同情况下,承担责任的主体不一样,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简单介绍两种常见情形:
①快递公司未经收件人同意,私自将快递放在物业或门卫等导致丢失的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快递公司应当将快递送至约定的地点,这里的“约定地点”既包括送到快递单上的地址,也包括直接送到收件人手上,或者经收件人同意放在明确的指定地方。因此,如果快递公司未经收件人同意,私自将快递放在物业或门卫等导致丢失的,快递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②快递公司经收件人同意,将快递放在物业或门卫等导致丢失的
首先,因快递公司已经征求收件人同意,将快递送达约定地点,视为完成了送达义务,快递公司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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