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无情中国古代姬妾制度 剥皮杀妾是家常便饭( 六 )


9、男女都没有选择婚姻的权利
因此,宗法制度和姬妾制度促成宫廷斗争,那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
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论 。
这条法律很明显了:丈夫无故打伤妻子,比打伤别人的罪过要轻两等,但是假如他无故打死了妻子,就和打死别人一样论罪 。
而夫妻杀妾则如下:
【疏】议曰:嫡、继、慈母者,名例并已释讫 。此等三母杀其父,及所养父母杀其所生父母,并听告 。若嫡、继母杀其所生庶母,亦不得告 。故律文但云杀其父者听告 。
嫡继母杀死庶子生母(即妾),庶子不得迕逆嫡母,不得向官府告发生母之冤 。
当然,假如丈夫要告,那就不同了 。
《礼记内则》
“夫妇之礼.唯及七十.同藏无间.故妾虽老.年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妻不在.妾御莫敢当夕”
这个规矩,早在周代就已经正式成立了 。
至于明以后清宫这个规矩,即使有,那也是复古 。
男人女人都是人,当人们以体细胞的状态存在于母体的时候,都是同样的结构 。
人类由男女两性构成,缺一不可,否则无法繁衍 。他与她天职不同,而同样重要 。
两性间,不应该有什么恃着性别而互相欺压的事情 。
【残忍无情中国古代姬妾制度 剥皮杀妾是家常便饭】因为都是人 。
假如父精母血交汇时稍有变化,男女也不过就是那么瞬间的更换而已 。
侮辱异性,其实就是在侮辱自己 。
我想这一点无论对男人还是女人,都是一样的 。
古代姬妾制度另一个灭Jue人性的地方,就是它依附于宗法制度,而宗法制度的前提是“子嗣”,以及父母之命、祖宗之言 。
因此,在这个前提下,男女都没有选择婚姻的权利 。假如妻妾不得父母的欢心,或者未能生子,即使男人因为爱情不愿疏远不愿离异,家族当权者都不允许 。
如陆游与唐婉 。
也如同治与贝鲁特氏、光绪与珍妃 。
此制度不但残害女人,也残害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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