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义|体验式治理:价值、限度及其优化( 二 )


其四,助力人才培养。体验式治理是治理者职业社会化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德才兼备型治理人才的重要方式。“凡治天下,必因人情。”治理者融入治理情境,直接感受人情冷暖与人性美丑,感知资源有限与需求高涨之间的张力、多元利益和多元价值之间的碰撞,体会现实国情的复杂性,体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通过体验,治理者将灰色的理论与鲜活的实践相结合,在丰富的中国治理实践中进行本土化思考,认知理论的应用边界,培养尊重理论但不盲从理论、直面现实但不屈从于现实的知行合一能力。在法、理、情冲突的体验情境中,治理者探寻将公共伦理转化为道德行为的途径,体会处理冲突的“中道”智慧,不断提升道德实践能力。此外,体验式治理的反身性特点,有助于治理者在显性知识之外,扩展默会知识,培养创造性决策能力。
体验式治理的限度
体验式治理具有较多优越性,值得应用推广。但不可否认,体验式治理有其应用条件和适用范围。忽视其限度,体验式治理有可能沦为运动式治理的新秀场、形式主义的新形式。具体而言,其有限性主要体现为以下三点。
一是表象化。真实性、深层次的高质量体验是体验式治理有效性的保障。治理者必须让自己的身心投入到具体的治理情景中,带着问题,在与多元主体之间的互动中切实感受、体会和思考,让自己的思想、情感和行为接受实践的洗礼。这是一个需要诸多付出的过程。如果治理者缺乏对科学体验的把握,或缺乏深入体验的内在动力,体验质量就会大打折扣。或身心分离,身在曹营心在汉;或茫无目的,缺乏问题意识和体验准备;或浮光掠影,走马观花,敷衍了事;或身份错位,颐指气使,发号施令等,不一而足。本身作为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体验式治理,反而有成为新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风险。
二是内在性。体验式治理具有体验性、零距离、研究性、合作性、反身性等特点,是科层制管理的“解毒剂”和必要补充。但现实中,体验式治理却常常难以脱离科层制的窠臼。首先,体验常用形式仍多是自上而下的体验,有可能加重基层负担,在增加行政成本的同时,也可能诱发基层治理者的策略性防范或“共谋”行为,阻碍体验者获取真实信息。其次,是否体验、何时体验、体验质量如何、体验成果能否有效转化仍然取决于治理者,科层制管理的封闭性的主导特征并未根本改变。这就带来相应的风险:治理者自上而下的体验,培养了“为民做主”的“清官”意识,强化了理性自负和“家长式”治理,有可能排斥参与式治理、合作治理、数字治理等其他类型的多元治理,反过来从更深层次进一步固化、强化了科层制管理体系。
三是个性化。由于每个治理者的时间精力不同,对体验的投入程度不同,对体验的准备程度不同,治理者的注意力分配不同,再加上知识背景和探究方式的不同,不同个体的体验成果存在较大差异,尤其是面对复杂情境、问题千头万绪时,这种个体性差异更加显著。体验的个性化带来巨大挑战:个体如何将隐性的体验成果显性化为服务决策的信息来源?一时一地甚至可能是碎片化的体验如何能上升为普遍性的系统认知?差异较大的个性化体验如何上升为组织共识?如何纠正体验偏差,使得组织决策有更为坚实的依据?这些问题若不能有效解决,会让体验成果止步于个体层面,无法转化为常态长效举措,或导致转化中的主观臆断、师心自用。
体验式治理的优化
体验式治理的优化路径是多元的,就其自身而言,应当重点从拓展体验范围、创新体验形式、提升体验者个人素养、做好成果转化、优化动力机制等入手。同时,需要将其置于更多元的治理体系中,防控其内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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