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男子酒后和同居女友争吵 迁怒“岳母”将她砍成重伤


甘肃男子酒后和同居女友争吵 迁怒“岳母”将她砍成重伤


甘肃武山县男子陈某酒后和同居女友康某某争吵 , 期间迁怒康某某的母亲 , 持刀闯入张某某家 , 将年迈老太砍倒在地 , 致其重伤 。 所幸被人制止 。 2022年2月从法院获悉 , 丧心病狂的陈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十一年 。
陈某家住甘肃武山县 。 案发当晚陈某酒后和同居生活的康某某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 , 期间陈某想起和康某某母亲张某某多年由于经济纠纷、家务琐事引起的各种矛盾后 , 遂心生怨念 , 便有了杀死张某某的想法 , 接着陈某便扬言要杀张某某 , 后陈某便从床下找出一把刀子要去找张某某 , 被康某某之子林某夺下 。
陈某又去厨房拿来一把菜刀后持菜刀闯入洛门镇西街村张某某家 , 因张某某年迈无力反抗 , 陈某持菜刀在张某某头部乱砍 , 致头部多处受伤 , 被害人张某某用手臂阻挡 , 致张某某右手臂断裂 , 因伤势严重昏迷倒地 。

陈某还未停止伤害 , 继续朝昏迷倒地的张某某头部乱砍 , 在隔壁睡觉的张某某哥哥听到动静后急忙赶到张某某卧室 , 当场制服陈某 , 为救治受伤的妹妹张某某便放开陈某 , 陈某趁机逃离现场 。 后回到洛门镇西街村吉家庄和康某某共同生活的家中 。
案发后陈某被抓获归案 。 张某某被送医抢救 , 诊断为:右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 , 伴右手腕关节完全脱位 , 右手第二掌粉碎性骨折;右侧颅骨骨折 , 蛛网膜下腔少许出血 , 右侧顶枕部软组织肿胀;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
【甘肃男子酒后和同居女友争吵 迁怒“岳母”将她砍成重伤】武山县法院审理此案认为 , 陈某无视国家法律 ,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 , 造成被害人重伤二级的后果 , 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陈某因琐事事先准备报复被害人 , 并持菜刀对被害人的要害部位头部实施攻击 , 其行为明显具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可能性和目的性 , 且其在被害人倒地昏迷后还未停止伤害 , 继续朝昏迷倒地的被害人头部乱砍 , 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 陈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 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 是犯罪未遂 。 对于未遂犯 ,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 。 赔偿伤者损失14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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