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三天两头不来上班,会被开除吗?

毫无疑问:三天两头不来上班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一般不会被开除 , 但完全可以被依法辞退 。为什么这样说呢?

题主的具体描述是:部门本职工作按时都能完成 , 领导安排的事也耽误的情况下 。

首先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是纳入国家事业编制 , 是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的专门程序——通过公开招考程序——、以国家的名义依法聘用的、主要向社会提供公共事业专业技术服务 , 并由财政部门负担工资福利待遇的专职工作人员 , 既是国家工作人员 , 又是财政供养人员 , 还是公职人员中的主体部分 。目前 , 我国适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性管理的行政法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 由国务院于2014年公布 , 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其立法目的是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 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 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 促进公共服务的发展 。

从宏观层面讲 , 国家对总人数已接近4000万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加强管理 , 严格要求 , 按规定进行考核 , 毫无疑问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从个人的角度讲 , 每一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然也要遵纪守法 , 认真地干好本职工作 , 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 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 。毕竟 , 公务场合绝不是家庭 , 想来就来 , 想走就走 , 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

其次 , 对三天两头不来的上班的事业单位工作 , 应该怎样处理呢?在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中 , 都正常地建立考勤制度 , 有事必须请假 , 不得无缘无故不上班 。否则 , 要你有何用呢?

对于三天两头不上班的人 , 在有完整的考勤或签到工作制度的情况下 , 达到连续旷工超过15日 , 或者一年之内累计超过30日的 , 单位就完全有权依照法定程序 , 单方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 但必须经过当地人社部门的批准 。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三天两头不来上班,会被开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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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 , 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 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这就是明确的政策依据 , 具体包括了两种法定情形:1、一次性连续旷工15日的;2、一年之内累计旷工超过30日的 。

这里要重点强调的是: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 单位其实只有建议权 , 并没有最终的决定权 。其操作程序是: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报告 , 在人社部门审核同意之后 , 再提交当地的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也就是说:解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合同 , 最终的决定权由政府常务会议统一行使 。说到底 , 在国家工作人员的处理上 , 国家还是持十分慎重、谨慎的态度 , 根本不允许自行其是 。

另外 , 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出台之前 , 人事部制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中 , 将此类情况直接称为辞退 。因此 , 现在所称的解除聘用合同 , 就是以前所说的辞退 。

概括一下 , 目前事业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其辞退工作人员的的法定情形只有两种:一种就是不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 , 连续旷工15日或年内累计旷工30日以上的;另一种就考核不合格 , 说到底就是根本不胜任工作 , 《条例》第十六条有明确的规定 。除了这两种法定情形之外 , 事业单位无权给予其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处理 。

最后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三天两头不来上班 , 会被开除吗?在这里 , 必须特别强调的是:开除是一种最为严厉的行政或其政务处分 , 它会造成工作人员彻底失业 , 法律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给予体制内工作人员开除处分 , 肯定必须符合法律或者是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1、本人确实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 甚至是因已构成了犯罪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2、本人的违法违纪行为或犯罪行为 , 由单位、监察机关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并经调查属实 , 或者法院已依法作出了刑事判决并已正式生效 。否则 , 就根本不具备开除工作人员的前提条件 。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三天两头不来上班,会被开除吗?】目前情况下 ,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除处分 ,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依据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也就是说:要开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必须在上述三个规定中找到非常明确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具体处分条款 。否则 , 肯定就是于法无据 。

很明显: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是不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或者不胜任工作 , 一般的处理程序就是解除聘用合同 , 也就是辞退 。只有当本人有经过调查属实的非常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 或者已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 才能被依法开除 。说到底:辞退和开除是完全不同的处理工作人员的法律概念 , 各有各的适用范围 , 一定要彻底地区分清楚 , 决不能糊里糊涂地瞎说一气 。

最后概括一下就是一句话: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三天两头不来上班 , 肯定不会被开除 , 但完全可以被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辞退) 。至于单位是不是会对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辞退处理 , 其实完全由单位自行掌握 。毕竟 , 不同的单位 , 有完全不同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同时任何制度都是由人去具体执行的 , 有的执行得非常严格 , 有的难免松松垮垮 , 得过且过 。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

其他网友观点

不会 。别说三天两头 , 常年四季不上班 , 都没事 , 一点事都没有 。有的领导问都不敢问 , 更别说管了 。[呲牙][呲牙]

常年不上班 , 倒也罢了(一般小老百姓怎么管?!) 。关键是不上班的 , 每年还满勤 , 占着单位高级职称编制(其他的累死累活上不去) , 所有福利 , 待遇一样不少 , 一分钱不少(其余的人 , 反倒请假扣钱 。)本该他(他们)干的活 , 就理所当然由别人干了(取得的成绩他抢要 , 工作失误他不背) , 他一不惹人 , 二不惹事 , 好事件件有 , 破事事事无 。偶尔来一趟 , 趾高气扬 , 指手画脚 , 指点江山 , 笑傲江湖 , 你说神奇不?[捂脸][捂脸][捂脸]

你们那里有吗?朋友 。

其他网友观点

按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是有编制安排工作岗位的 , 原则上是一个萝卜一个空 , 无人接管 , 也无人能胜任力岗位上 , 三天两头不来上班仍然发放工资 。没有人过问 。没有人管理 。按照这个问题必有原因吧?个人觉得事业单位的必须有严格的规章制度 , 及处罚 , 处理的制度建立完美 。2 , 这个人是管理后勤工作 , 如 , 电工员 , 司务负.后勤 , 是厨房人员的及勤杂工等 。区别对待分折 。怎么说不上班呢?3 。如果不属于后勤处的人员 , 并非是单位的组织纪律制度不建立 , 不全引起了!4 , 对于这种人单位的工会 , 党委 , 纪委办公室负责淡话 , 解决问题方案了 , 不宜影响到单位中职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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