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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一位朋友问了小艾一个问题:
明知自己得艾滋病后故意传播给他人 , 会触犯法律吗?答案是肯定的 。
真实案例广东一男子陈某 , 于2014年被确诊感染HIV病毒 。 2019年 , 陈某与朋友卢某来到当地一按摩店进行嫖娼 , 陈某与卖淫女田某发生了性关系 。 接着公安民警查获该按摩店 , 现场抓获陈某、卢某、田某等人 。
原审法院认为 , 被告人陈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传染病(艾滋病)而嫖娼 , 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作出判决:一、被告人陈某犯传播性病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 二、扣押被告人陈某的手机2部 , 予以没收 。
由此 , 小艾想给大家科普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 各位要记住啦!
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 , 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 。
如何判定为“明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的“明知”:(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就医或者检查 , 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 , 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行为人是“明知”的 。 传播性病行为是否实际造成他人患上严重性病的后果 , 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所称的“严重性病” , 包括梅毒、淋病等 。 其它性病是否认定为“严重性病” , 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 , 在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定实行性病监测的性病范围内 , 依照其危害、特点与梅毒、淋病相当的原则 , 从严掌握 。
什么情况判定为“传播性病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
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 ,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 , 以传播性病罪定罪 , 从重处罚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 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 , 认定为刑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所指的“重伤” ,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 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一)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二)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 , 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 。
如何预防恶意传播艾滋病
01洁身自好忠于性伴侣 , 减少性伴侣数量 。 不卖淫 , 不嫖娼 , 洁身自好 , 提高性道德 。
02使用安全套发生性关系 , 特别是与不熟悉的人发生性关系时一定要使用安全套 。 安全套可避免双方体液交换 , 达到预防艾滋病等性病传播的作用 。
03暴露后及时服用阻断药发生高危行为后 , 及时到当地疾控中心咨询就诊 , 在医生的建议下服用阻断药 。
04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若不幸遭遇恶意传播艾滋病或其它性病 , 及时保留证据 , 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 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
珍爱生命 , 远离艾滋!
但若是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 也要摆正心态 , 积极治疗 。 故意传播艾滋病早已入刑 , 不要为了报复社会或其它原因而故意传播艾滋病 , 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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