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为生儿子弃养女儿,得知女儿继承养父百万家产,生母跪求相认( 二 )


其实 , 王某夫妇一开始还真就是奔着童童养父母的遗产来的 , 否则他们早就要了地址 , 也不会等到这时才执意要和童童相认 。 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 ,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 ,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通俗易懂的讲 , 王某虽然是生童童的人 , 但从法律的角度讲 , 王某与童童之间已经没有任何关系 。 王某除了用血缘去劝说童童的舅舅、舅妈 , 让他们成全 , 也没有别的办法 。 而童童的舅舅、舅妈也是真心替这个年幼的女孩考虑 , 毕竟她的生父母已经抛弃过她一次了 , 以后真的会待童童好吗?

不过王某第三次找童童的舅母 , 不仅泪流满面 , 还跪下来求相认 , 声称童童继承的遗产都归童童的舅舅舅母 , 她只要孩子 。 王某表示自己自童童被送走后就一直在存钱 , 已经存了6万 , 并且她的另两个女儿也都送到了学校念书 , 学有所成 , 考入了双一流大学 , 因此王某家的情况也是越变越好 。
大概这时 , 王某是彻底明白了血浓于水的道理 , 只是想着童童的养父母已经离世 , 那他们就要把曾经没有给予童童的 , 都弥补给童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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