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得知女子丈夫饮酒未归,冒充丈夫与其发生关系,构成强奸吗?


男子得知女子丈夫饮酒未归,冒充丈夫与其发生关系,构成强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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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得知女子丈夫饮酒未归,冒充丈夫与其发生关系,构成强奸吗?


男子得知好友饮酒后没有回家 , 于是想冒充好友 , 和好友的妻子发生关系

案情回顾

夏某与妻子陈某结婚多年 , 两人关系和谐 , 有一个两岁的儿子 , 由夏某的父亲照顾 。 夏某没有其他的爱好 , 就是特别爱喝酒 , 每次与朋友出去吃饭 , 都喝得伶仃大醉 。 陈某就这件事与夏某谈过好几次 , 但是夏某说自己唯一的爱好不能别剥夺 , 陈某只好就此作罢 。

2021年2月12日(初一)凌晨1时左右 , 夏某和好友相约聚会 , 李某也应约参加了聚会 。 吃完饭的众人 , 准别前往KTV继续喝酒 , 夏某大量饮酒后 , 在KTV中睡着 。 李某看着熟睡的夏某 , 起了歹心 。 和朋友说自己家中有事 , 在他人不注意的情况下 , 偷偷拿了夏某的钥匙 。


在回村的途中 , 李某并没有回到家中 , 而是前往夏某的家里 。 他用钥匙打开了夏某的房门 , 看着夏某的妻子陈某已经熟睡 , 于是冒充夏某和陈某发生了关系 。 陈某清醒后 , 发现枕边人不是自己的丈夫 , 而是同村的李某 , 于是对李某一顿骂 , 之后陈某选择报警 。 李某仓皇而逃 , 回到家中 。

大年初二 , 李某新年没过成 , 就被带到了派出所 。 在民警的讯问下 , 李某老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 并说自己只是一时糊涂 , 并没有强迫陈某和其发生关系 。

本案中 , 李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律师说法

李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

强奸罪 , 是指违背妇女意志 , 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 强行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 司法实践的过程中 , 利用妇女熟睡之际实施强奸的行为时有发生 。 本案中 , 李某得知被害人丈夫饮酒未回家 , 利用陈某熟睡之际冒充陈某丈夫 , 与陈某发生性关系 , 违背了陈某的意愿 , 使用的是其他手段 , 故李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

也有过类似的案例发生 , 张三和女友一同入住酒店 , 出去买东西回来时 , 用门禁卡误打开了旁边的门 , 还把旁边房间入住的女生李四当成女友 , 发生了关系 。

这个案件中 , 张三的行为并没有被认定为强奸 , 因为存在太多的巧合 。


巧合1:张三酒店610的门禁卡打得开608的房间 , 这是本案的关键点;
巧合2:张三有女友 , 李四也有男友;
巧合3:张三打开608房间后 , 李四的男友并没有到来 , 使得李四认为张三就是其男友 。
正是因为这三种因素导致性行为的发生 , 最后二审法院驳回一审判决 , 定性为意外事件 , 张三无罪 。


回到本案中 , 不存在走错房间的可能 , 李某明显是蓄意拿走夏某的钥匙 。 主观上就是想潜入陈某的房间 , 与其发生关系 。 至于李某狡辩说陈某并没有反抗 , 并不能证明陈某是自愿的 , 因为其误把李某当成了自己的丈夫 。

一审过程中 , 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 因其存在坦白自首情节 , 可以从轻判罚 , 最后 , 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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