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瓦房店一家足疗店 , 容留多名失足妇女卖淫 。 单亲妈妈翟某在该足疗店负责管理揽客 。 2022年5月从法院获悉 , 这一足疗店的两名老板以及翟某均因容留卖淫罪被判刑 。 其中“单亲妈妈”翟某被判刑十个月 。
【辽宁一“单亲妈妈”在足疗店打工 为色情服务揽客!获刑十个月】女子翟某42岁 , 辽宁营口人 , 在瓦房店打工 。
瓦房店人王某和吕某合伙 , 租用复州城镇“相约足道”足疗店、丰荷新居小区内一间车库为失足妇女张某、吴某提供卖淫场所 , 并雇佣翟某负责管理、揽客 。
这一淫秽窝点很快被警方查获 。 检察机关指控:王某吕某和翟某容留他人卖淫 , 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之规定 , 应当以容留他人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建议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十个月 , 并处罚金 。
法院审理此案期间 , 翟某提出 , 本人系初犯且患有疾病自己带有一个男孩 , 请求法院判处其缓刑 。 三人各缴纳罚金人民币3000元 。
辽宁瓦房店法院审理此案认为 , 王某、吕某和翟某共同容留他人卖淫 , 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 , 构成容留卖淫罪 。 翟某系坦白 , 如实供述 , 认罪认罚 , 均可予以从轻处罚 。 但翟某以患有疾病自己带有一个男孩为由 , 请求判处其缓刑 , 没有法律依据 , 不予采信 。
法院一审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十个月 , 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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