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男子在道滘镇一公司持刀致1人重伤3人轻伤!一审获刑12年


广东东莞:男子在道滘镇一公司持刀致1人重伤3人轻伤!一审获刑12年


冲动是魔鬼 , 许多人都因为一时冲动 , 造成难以挽回的局面 , 有的年纪轻轻 , 入狱超10年 , 更有甚者 , 直接以命偿命 , 实在是不值 。
罪犯何某是湖南人 , 两次因为盗窃被湖南当地法院判刑 , 2014年6月刑满释放 , 2020年6月9日 , 再次因为故意杀人罪被羁押 , 同年7月16日被执行逮捕 , 那么他到底犯了啥罪?
何某和被害人覃云(女 , 化名) , 陈某 , 孙某 , 卢某均是东莞市道滘镇一家公司的员工 , 何某认为覃云欺骗其感情 , 遂产生杀害覃云的意图 ,

2020年6月9日14时许 , 何某准备好菜刀在该公司三楼车间等待覃云欲杀死其 。 何某见其来到车间工位后 , 遂抓住其的头发用菜刀砍其的脖子 , 被其用手挡住脖子 , 何某未能把其杀死 。 覃云挣脱后何某继续持刀追砍卿 。 在追砍过程 , 同事陈某上前制止何某时被何砍伤手部 , 何某发现同事孙某也在车间 , 何某便意图杀死孙某 。 何某持刀砍孙某头部 , 孙用凳子抵挡 , 何某继续追砍孙 。 同事卢某见状上前制止 , 搂着何某的脖子将他按到在地 , 过程中也被何某的刀砍伤 。 后何某被制服 , 公安机关接报后赶赴现场将何某抓获归案 。 经法医鉴定 , 被害人覃云的损伤为重伤二级、被害人陈某的损伤为轻伤二级、被害人孙某的损伤为轻伤二级、被害人卢某的损伤为轻伤二级 。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公诉机关认为 , 被告人何某无视国法 , 持刀故意杀人 , 致一人重伤二级、三人轻伤二级 , 其行为触犯刑法 ,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何某犯罪未遂 ,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建议判处被告人何某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 。 提请法院依法惩处 。
【广东东莞:男子在道滘镇一公司持刀致1人重伤3人轻伤!一审获刑12年】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 , 被告人何某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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