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一男子被提起公诉!杀人劫车并伤人致1死多伤!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一男子被提起公诉!杀人劫车并伤人致1死多伤!


【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一男子被提起公诉!杀人劫车并伤人致1死多伤!】今天的案例 , 发生在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渔门镇 。
罪犯苏某 , 95后 , 盐边县本地人 , 2020年 , 苏某和刘某某在盐边县务工时认识并产生婚外情 , 后刘某某提出分手 , 苏某挽回感情未果便怀恨在心 , 欲报复刘某某 。
2021年3月10日下午16时许 , 苏某在盐边县渔门镇农贸市场购买了一把菜刀 , 然后乘坐被害人王某某(殁年53岁)的川D号牌大众车前往刘某某的母亲李某某家 , 欲找刘某某谈判 , 若谈判不成便杀死刘某某及其家人 。 苏某到李某某家后未找到刘某某 , 随即让王某某驾车返回渔门镇 , 途中苏某通过QQ与刘某某联系确定其就在家中 , 便产生杀死王某某将其轿车劫走返回李某某家杀人之恶念 。 当车行至渔门镇某村路段时 , 苏某假意上厕所将王某某骗下车 , 随即抽出菜刀向王某某右颈部、手臂等部位砍杀数刀 , 王某某倒地后苏某将其拖至公路排水沟内 , 又朝其头部砍杀一刀 , 随后驾驶劫来的轿车返回李某某家 。 21时许 , 苏某到达李某某家 , 便抽出菜刀先后砍杀被害人全某甲右耳部、头部 , 李某某手臂、肩部 , 被害人全某乙头部、手臂、肩部等部位数刀 , 并追砍全某乙至杂物间欲继续砍杀未果后 , 又折返追砍逃离途中的全某甲和李某某 , 并丢刀砍杀二人 , 随后苏某找到菜刀返回李某某家寻找刘某某未果 , 再次丢刀砍杀李某某 。 苏某作案后驾车前往派出所投案 , 当车行至渔门镇三岔路口时被民警抓获归案 。

经鉴定 , 王某某系被人砍伤右颈部致右颈总动、静脉断裂大失血死亡;全某甲失血性贫血(重度)为重伤 , 其余损伤均为轻伤;全某乙、李某某身体损伤程度均为轻伤 。 经价格认定 , 川D号牌大众轿车价格为人民币39914元 。
2021年3月11日 , 苏某被盐边县公安刑事拘留 , 2021年3月25日 , 苏某被盐边县公安执行逮捕 。
2021年8月10日 ,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抢劫罪 , 故意杀人罪 , 向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 , 被告人苏某为抢劫车辆而持刀砍杀王某某致其死亡 , 为报复杀人持刀砍杀全某甲等人 , 致全某甲重伤和轻伤、全某乙轻伤、李某某轻伤 , 其行为触犯了刑法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苏某在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的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 系犯罪未遂 。 苏某犯罪后投案途中被抓获 , 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系自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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