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七旬老太获得百万遗产,前夫上门求复婚,儿子搬回家要分家产( 二 )


王女士倍感心寒 , 此前她和刘老汉离婚的时候 , 刘老汉根本毫无挽留 , 非常绝情 , 这四十多年下来 , 他从来没有给自己发过一个短信 , 也没有打过一个电话 , 更别提什么复婚了 。 然而 , 当他知道自己有遗产的时候 , 倒是破天荒跑过来巴巴求着复婚 。 早干嘛去了呢?儿子也被前夫养成个不知亲情、只图利益的人 , 这么多年来他从来没有关心过自己 , 也没有尽过什么孝道 , 凭什么要求自己把房产分给他呢?

于是她毅然决然地拒绝了两个人的请求 , 并把他们赶出了家门 。 眼看着无法得逞 , 小刘急了眼 , 给自己母亲写了封40多页的“控诉信” , 信里全是辱骂王女士的话 , 以及这些年他在父亲这里受的苦 。 原本王女士看着儿子受苦 , 也感到不是滋味 , 可后来又看到儿子这样骂她 , 她便更坚定了不分财产的想法 。
就这样 , 他们双方来回僵持了好几年 , 直到2019年的时候 , 前夫去世了 , 王女士终于感到一丝清净 。 可能是她这几年心态不好 , 身体健康也受到损害 , 只能依靠住院来维持生活 。 就在前夫去世后的两个月 , 儿子又找上了门 。
他说道 , 自己因为没有被父亲教育好 , 教育程度低 , 找不到工作 , 没办法自己独自生活 , 这些全都是因为母亲把他抛弃了 。 如果当初他跟着母亲生活 , 女儿跟着父亲 , 现在自己也不至于这么落魄 。 因此这一切都是母亲的错 , 她需要给自己提供居住的地方 。
看着小刘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哭得声嘶力竭 , 王女士也有些于心不忍 。 她将钥匙给了小刘 , 让他暂时居住在里面 , 并希望他赶紧回到云南和自己的家人生活 , 不要再来打搅自己了 。 事实上 , 小刘在云南老家继承了父亲的一套房产 , 他的妻子和三个孩子全都居住在里面 。 因此根本不存在什么没有住的地方一说 , 他就是打着幌子骗房产 , 不想让母亲把财产分给自己的姐姐 。

等小刘在里面住了一个月之后 , 王女士有一天忽然病危 , 急需要昂贵的医药费 。 因此她就打算把小刘居住的那套房产转卖 , 给自己治病 。 然而等到要卖房子的时候 , 她才发现小刘居然把门锁换了 , 还在墙上用红色的油漆写着:“此房房产有瑕疵 , 禁止交易 , 如有交易 , 后果自负 。 ”王女士本来就处在生病期间 , 见状直接被气晕了 , 推进手术室做了一次大手术 , 手术费和医药费全都是女儿负责的 。 小刘整天在房间里待着 , 接到姐姐关于母亲病危的消息 , 连来医院探望的想法都没有 。 真可谓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 和他冷漠无情的父亲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
当然 ,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 小刘的做法是违法的行为 。 因为他根本对该房子没有居住的权利 , 更无权更换房锁 , 阻碍王女士卖掉房屋 。 王女士让他居住的行为 , 只是一种好意施惠的行为 , 是基于两人的血缘关系产生的 。 而事实上 , 她没有义务抚养小刘 , 也可以任意处置自己的房产 。 因为《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 不动产所有权属于私人物权 , 当然受到法律保护 。 小刘霸占着房屋 , 侵犯了王女士对于物权的掌控 。
并且 , 除此之外 , 小刘还没有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 。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当然 , 王女士在他幼年的时候同样也没有尽到抚养义务 , 最起码应该给予其生活费用 。
【长沙七旬老太获得百万遗产,前夫上门求复婚,儿子搬回家要分家产】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的角度来说 , 小刘的做法都是非常自私的行为 , 且违背了法律 。 王女士和他有血缘关系 , 即便两人已经没有亲情 , 但是也要顾念旧情 , 小刘赶尽杀绝 , 把最后一点旧情也泯灭掉了 , 最后他也根本无法如愿取得王女士的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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