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幸去世,婆婆要分妻子自己名下的存款,可以吗?民法典有什么规定?


丈夫不幸去世,婆婆要分妻子自己名下的存款,可以吗?民法典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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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幸去世,婆婆要分妻子自己名下的存款,可以吗?民法典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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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答案并非确定的 , 需要看具体的情形 。 而且要分步骤来看:
首先 , 要确定这部分存款的性质 。主要是看这部分存款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属于个人财产 , 那么 , 婆婆没有任何处分权 。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那么 , 就看第二部分 。

《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之中明确规定了哪部分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哪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 1.如果妻子名下的存款是其个人的婚前财产 , 那么属于其个人财产 。
  • 2.如果妻子名下的存款是由于其个人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那么属于其个人财产 。
  • 3.如果妻子名下的存款是由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之中 , 并没有明确说明是给其个人的或者是给其夫妻二人的 , 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明确说明只归他个人的 , 那么属于其个人财产 。
  • 4.如果妻子名下的存款是其自己的或者是其丈夫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或者是二人混合的部分 , 那么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 5.如果妻子名下的存款其自己的或者是其丈夫的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 , 或者是二人混合的部分 , 那么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属于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 则看第二点:
其次 , 要看丈夫有没有留下遗嘱 。按照民法典第1123条的规定 , 如果说有遗嘱的要首先按照遗嘱继承进行办理 , 如果说没有遗嘱的 , 要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办理 。 当然 , 如果存在遗赠抚养协议 , 那么遗赠抚养协议也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遗嘱一共有以下6种方式:
  • 1.自书遗嘱 。 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 。 需要注意的是需要书写全部内容 , 之后要有签名 , 要写明日期 。
  • 2.代书遗嘱 。 是由其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 需要注意的是 , 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在场见证 , 并由其中一人代笔 。 同时代笔人和所有的见证人都要签字 , 写明日期 。
  • 3.打印遗嘱 。 是用打印的格式写的遗嘱 。 需要注意的是 , 这种需要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 并且由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 , 并写明日期 。
  • 4.录音录像遗嘱 。 是通过录音或者录像的形式立的遗嘱 。 需要注意的是同上一种一样 , 需要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 并且遗嘱人和所有的见证人都应当在录音录像中明确的表明自己的姓名或者是肖像 , 以及日期 。 当然 , 如果说能够说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 , 或者拿着身份证来表示见证 , 那是更好的了 。
  • 5.口头遗嘱 。 这种遗嘱必须是在危急的情况下 , 在不能采取其他方式的情况下 , 所采用的 。 同时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 法律同时规定 , 在相关的危急情况消除以后 , 如果遗嘱人能够以其他的方式立遗嘱 , 那么这种口头遗嘱无效 。
  • 6.公证遗嘱 。 这个好理解 , 是到公证处办理的遗嘱 , 按照公证处的规定来做就好了 。
    如果说你的丈夫在死亡之前没有立以上任何一项遗嘱 , 那么就看第3点 , 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

第三 , 如果是共同财产 , 且没有遗嘱 , 应如何处理?在此也分两步:
  • 第1步 , 首先如果说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那么首先其中的50%是你的个人财产部分 , 另外50%才作为你的丈夫的遗产进行继承 。
当然 , 如果所有的财产 , 你名下所有的这些存款 , 都是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符合第一点种列举的属于个人财产条件的) , 那么都是按照遗产来处理的 。
  • 第2步 , 就是进行法定继承了 。 根据民法典第127条的规定 ,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进行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很显然你的婆婆属于你丈夫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 也就是说你的公公婆婆以及你丈夫的子女同时平均分配你丈夫的个人财产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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