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存100万变1元,银行辩称:伪造存折,哪有人5年不管存款( 五 )


因为在田艳分多次取出孙玉梅的100万存款时 , 银行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相关的管控 。
比如取出5万以上的存款 , 银行就需要核实储户的身份证原件 。
而田艳多次取款中 , 有几次取出了99999元 , 已经超出5万的限额 , 枣庄农村商业银行却没有履行审核义务 , 任由田艳在不持有孙玉梅身份证原件的情况下取走了大额现金 。
同时 , 枣庄农村商业银行也没有证据证明田艳取得了孙玉梅的授权 。
也就是说田艳作为银行工作人员 , 竟然能在没有得到客户授权的情况下 , 对客户资金进行支取 , 这也是银行一方的责任 。



于是法院认为 , 银行没有尽到保护客户存款安全的义务 , 对于孙玉梅在枣庄农村商业银行中损失的百万存款 , 应该由银行全额赔偿 。
至于田艳非法取走银行存款一案 , 可以由银行或孙玉梅在本案之外 , 另行对其进行起诉 , 追究法律责任 。
最终 , 负责本案的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支持孙玉梅要求银行向其支付100万元存款和利息的诉讼请求 , 两笔50万存款的利息分别从2009年7月22日和2009年9月5日开始 , 按照枣庄农村商业银行的同期人民币存款利率进行计算 , 算到银行付清100万元存款之日为止 。
枣庄农村商业银行必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 , 向孙玉梅支付存款和利息 , 如果逾期没有支付 , 需要加倍支付延期的利息 。
判决下达之后 , 孙玉梅喜极而泣 。



从2014年开始到2020年 , 她一直活在100万元存款可能无法追回的恐惧中 , 甚至一度因为银行报警被刑事拘留 , 幸好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 还了孙玉梅一个清白 。
不过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 , 枣庄农村商业银行在败诉之后 , 表现出了令人意味深长的一面 , 本应在10日之内支付的百万存款和利息 , 迟迟没有支付 。
直到半年多以后的2021年7月1日 , 因为枣庄农村商业银行一再拖欠 , 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判决 , 从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薛城支行划走100万存款和相应的利息 , 支付给了孙玉梅 。



这件事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明明储户没有任何责任 , 银行却报警将储户刑事拘留 , 事后经查是银行工作人员冒领储户存款 , 在法院已经判决银行需要赔偿储户存款的情况下 , 竟然还一直拖了半年 , 拖到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执行 。
如此作为 , 实在有损于一家银行的信誉 。
舆论发酵之后 , 有人曾经联系上了枣庄农村商业银行的新闻发言人 。
在电话中 , 对方并没有什么特别表示 , 仅仅只是声明:“此案已经执行结束 , 没有任何后续新闻 , 欢迎大家继续监督 。 ”
另外 , 非法冒领了孙玉梅100万存款的田艳 , 在当年孙玉梅与银行案判决之后 , 也遭到了有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 。



经查 , 这不是田艳唯一一次作案 , 她除了取走了孙玉梅的100万以外 , 还在后来取走了其他9位储户大概500万元的存款 , 总计金额600多万 。
只不过孙玉梅是第一个发现存款被冒领的储户 , 这也证明了田艳当年选择年纪偏大、储蓄年限较长的客户 , 确实推迟了正义到来的脚步 。
不过 , 正义可能会迟到 , 但绝不会缺席 。
最终田艳因为变造金融票证罪 , 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 。
生活在现代社会 , 每一个人都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 也要明白法律的边界在哪里 。
仅仅只想从客户手中吸纳存款 , 却视规定与责任为无物 , 导致工作人员违规取走客户资金 , 还拒绝赔付 , 这样的银行应该进行反思 。
【山东女子存100万变1元,银行辩称:伪造存折,哪有人5年不管存款】而被金钱蒙蔽了双眼 , 不想通过勤劳致富 , 只想走歪门邪道触犯法律的田艳之流 , 也必然会得到法律的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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