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23岁少女被2名无业青年折磨致死,为何谋杀罪名不成立?


案件:23岁少女被2名无业青年折磨致死,为何谋杀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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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23岁少女被2名无业青年折磨致死,为何谋杀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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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23岁少女被2名无业青年折磨致死,为何谋杀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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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需要借大额款项 , 一般寻找银行及其他信用度较高的金融机构为上 , 这些机构保障性较好 , 不会出现恶意上调利率、暴力催债的现象 。 如果是不知名的三无机构 , 极可能会滥用高利贷 , 还会在签订的合同条约中设下各种陷阱 , 令债务人相关权益受损 。

1999年 , 香港出现了一例债务纠纷案 。 案中女子因借高利贷不还 , 被债权人采用拘禁、殴打等方式催债 , 结果惨死屋中 , 头部还被人为割下 , 缝进了玩偶 。 这一情形只是听上一听 , 就足以令人吸一口冷气 。

纵使欠钱有错在先 , 何至于杀人割头?这一行为极有可能涉嫌触犯故意杀人罪 。 不过 , 此案中的行凶者并没有被判至死刑 , 也没有定为故意杀人罪(谋杀罪) , 这是怎么回事?
案中女子叫作樊某仪 , 时值23岁 , 在香港的一家夜总会工作 。 出入夜总会的工作女性 , 在普遍印象中 , 大多与桃色相关 , 但樊某仪洁身自好 , 一直坚守原则 , 不曾提供任何特殊服务 。 既然洁身 , 为何还会踏进鱼龙混杂的地方?这就不得不提到她的祖母 。
樊某仪双亲早逝 , 与祖母相依为命生活多年 。 祖母年迈 , 身体每况愈下 , 疾病缠身 , 樊某仪孝顺 , 一心想治好祖母 , 可惜钱不够 。 她学历不高 , 找不着什么好工作 , 除了门槛低、工资高的夜总会 , 她难以找到第二个更好的选择 。

【案件:23岁少女被2名无业青年折磨致死,为何谋杀罪名不成立?】1997年 , 樊某仪祖母的病情没有得到好转 , 反而急剧恶化 , 需要一笔不菲的治疗费用 。 樊某仪实在拿不出 , 就算她立即转行提供特殊服务 , 也无法短时间内筹集手术费 , 可祖母的手术却拖不了多次时间 。
一分钱愁死好汉 , 樊某仪无奈之下 , 盯上了夜总会老板陈某乐的钱包 。 她就在夜总会工作 , 很容易找到了下手机会 , 成功从对方办公室顺走了几千块钱 。 但樊某仪来不及高兴多久 , 陈某乐便发现了这件事 , 他将樊某仪叫进室内 , 却没有严词怒骂 , 而是说可以借款 , 但要限期归还 。
祖母还等着救命钱 , 樊某仪没有拒绝的资本 , 在欠条上签了名字 。 二人属于民间借贷 , 根据现有法律要求 , 民间借贷年利率最高只能设置为15.4% , 超过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 陈某乐与樊某仪约定的利率相当高 , 短短一年不到 , 利滚利 , 滚到了1万元以上 。

为了还债 , 樊某仪拼命工作 , 乃至违心做上了自己不愿做的一些事 。 1999年 , 樊某仪因为“工作”怀孕 , 尽管如此 , 她还是在不断提供服务 。 可事实证明 , 樊某仪赚钱的速度完全比不上利息翻倍的速度 , 被欠债压垮的她 , 感到越来越无力 , 也越来越绝望 。
樊某仪看到了还钱没有尽头 , 起了一走了之的想法 。 1999年3月17日 , 樊某仪上完最后一天班 , 打算彻底离开 。 但陈某乐早猜到了她的用意 , 找来了2个无业混混 , 蹲守在她下班的路上 。 因此 , 这日樊某仪一离开夜总会 , 就在一处偏僻无人的小巷被缚 。
这两个无业青年分别叫作梁某祖和梁某伦 , 年龄为26岁、19岁 。 兄弟俩控制住樊某仪 , 将其带到了尖沙咀加连威老道的31号楼3楼 。 自此 , 陈某乐、梁某祖、梁某伦三人开启了惨无人道的折磨 。

暴力毒打、焚烧器官、言语辱骂……在死前的30多天里 , 樊某仪生不如死 。 死亡当天 , 梁某伦为了炫耀“本事” , 将新交的小女友阿芳(化名)带到了现场 , 让女友亲眼目睹了梁某伦、梁某祖如何进行虐待 。 因为这天陈某乐有事 , 所以他并未在场 。
阿芳不过13岁 , 在法律上还只算作幼女 , 看到这个血腥场面 , 她吓得呆傻在原地 , 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 虐待途中 , 被折磨了一月有余的樊某仪没挺过来 , 失去了鲜活生命 。 可兄弟俩发现人死亡 , 非但不感到害怕 , 还将她的头割了下来 , 塞进玩偶中 , 并递给了阿芳 , 说是情人“礼物” 。
阿芳脸色惨白 , 颤抖着双手接过 。 这件事给她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 , 虽然梁某伦、梁某祖多次要挟不能说出 , 但阿芳受不住良心谴责 , 决意找上公安机关 。 于是 , 作案三人迅速被捕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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