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医生控告前夫投毒致其重伤后,前夫因故意伤害被逮捕


山东临沂,医生控告前夫投毒致其重伤后,前夫因故意伤害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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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医生控告前夫投毒致其重伤后,前夫因故意伤害被逮捕


“我放弃赔偿 , 要求严惩下毒的前夫!”山东临沂 , 刘女士与丈夫是同一所医科院校的师兄妹 , 恋爱几年后 , 两人于2015年办理了结婚手续 , 并于2016年4月补办了婚礼 。 看起来一是对从校园恋爱 , 并最终走到一起令人羡慕的一对夫妻 。
但二人刚补办完婚礼半年后 。 即2016年10月时 , 刘女士的身体就开始出现了视物模糊、腿部抽筋、多饮多尿、体重剧增等异常症状 。 刘女士到医院就诊后 , 医生怀疑是得了库欣病 。 但当时刘女士无论如何 , 都不会往丈夫高某身上想 。

【山东临沂,医生控告前夫投毒致其重伤后,前夫因故意伤害被逮捕】二人吵架闹离婚并分居后 , 刘女士的母亲在家中意外发现 , 包括7支激素类药物地塞米松在内的大量药物时 , 刘女士仔细回想 , 不寒而栗 , 遂开始怀疑是丈夫高某想要通过药物谋害自己 。
随后刘女士立马报警 , 但当时由于证据不足 , 不能刑事立案 , 最终当地卫健局对高某未经护士长同意违规拿取药品81支地塞米松的行为 , 作出了停职7天反省、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
2022年3月18日 , 公安机关对高某涉嫌故意伤害行为 , 进行立案侦查 , 随后检方亦对高某 , 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
根据鉴定报告显示 , 刘女士身体损伤程度被鉴定为重伤二级 , 其损伤结果与高某下毒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 。
据刘女士称 , 高某的所作所为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心理伤害 , 其于2020年4月时 , 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症 。 刘女士态度很坚决地说 , 她放弃民事赔偿 , 请求法院严惩高某 。 (来源:红星新闻)

刘女士与高某从校园恋爱到结为夫妻 , 本应该感情很好才对 。 结果却闹到一人身负重伤、一人身陷囹圄的严重后果 , 真是令人唏嘘!
有网友说 , 如果不爱了 , 高某放手就好 , 搞不懂为什么他要这样做 , 难道是因为刘女士不同意离婚而导致的吗?但不论任何原因 , 都必须严惩高某令人发指的行为 。
其实对于刘女士来说 , 真的是防不胜防 , 更何况是枕边人呢?
那么高某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刑法规定 , 不论行为使用任何方式 , 对被害人实施伤害行为 , 只要其伤害行为与被害人身体受到的损害 , 具有因果关系 , 且被害人身体受到的损伤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的 , 依照本法第234条规定的 , 故意伤害罪论处 。
具体到本案中 , 高某通过自己的医学知识 , 利用工作便利私取药物后 , 用于刘女士身上 , 其主观目的是想据此伤害刘女士 。 经鉴定 , 刘女士身上所受到的损害结果与高某的行为 , 具有因果关系 , 且达到重伤二级的 。 因此本案警方、检方均评价为故意伤害罪 , 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刑法第234条规定 , 故意伤害致重伤的 , 处3-10年;致死亡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本案中 , 刘女士身体损伤为重伤二级 , 因此高某会在3-10年内 , 被确定基准量刑 , 这是没有悬念的 。 但是 , 高某长时间通过工作便利 , 私取药物达91支 , 并利用夫妻的身份 , 向妻子下手 , 还造成妻子身心严重损害的后果 , 他是否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呢?这需要法官经审理后 , 方能下最后定论 。
私以为 , 高某的所作所为性质恶劣 , 所造成的后果也是特别严重的 , 甚至说 , 其行为对社会也具有一定危险性的 。 因此个人认为可以考虑以“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 考虑量刑 。
那么大家认为 , 高某的行为属于这种情节么?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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