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在前面唐山打人事件后 , 我浏览了网络上大量关于「被人打要不要还手」的文章和视频 。 遗憾的是 , 这个问题好像很难说通:
不管是警方关于正当防卫的普法教育还是网民鼓吹「以暴制暴」的言论 , 都不能让大众接受 。
显然 , 这个问题很纠结、很要命 , 但这个问题又必须要解决 , 如果不解决我们的“三观”将会出现混乱 , 我们在面对子女教育时更不知该如何开口?
那下面就从正反两面来分析其内核 , 看到底该如何才算妙手 。
01 我们为什么不鼓励还手?一般情况下 , 我们面对恶人的施暴只会有两个选择:还手或者不还手 。
鼓励还手面临的可能性后果:
一是激化矛盾和冲突 , 使自己受到更大的暴力伤害(如该事件本身) 。
二是在法律层面上 , 可能被定性为互殴 , 也就是常说的“打赢坐牢、打输住院”(常见结果) 。
三是如果鼓励还手 , 打架斗殴事件就会层出不穷 , 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打赢坐牢的表现) 。
不还手当然是法律鼓励的解决矛盾和冲突的最佳方案 , 但是三个字就可以怼住普法者的嘴:凭什么?
所以有人在绞尽脑汁后 , 终于总结出一个无可奈何的答案——“跑”!
这个答案显然流露出国民对现行法律与道德冲突的无奈 , 是含着泪、带着痛的 。
鼓励不还手的 , 是站在法律和上层建筑的角度 。
我们身边每天发生着大量推搡、辱骂的人际关系纠纷 , 上层绝不希望民众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要上升到“动手”的地步 。
在中国人的传统意识中 , 「动手」是粗人干的事 , 哪怕一个翩翩君子面对恶人的施暴“还手”的话 , 那也被认为是一件有失体面和不符合身份的事 。
我们自古以来遵循儒家“无规矩不成方圆”和“三纲五常”的道德教育 , 我们提倡“以和为贵”和“以德报怨” 。
但我们身边有些人却接受另外一套“丛林法则”:弱肉强食 , 适者生存 。
要命的问题是 , 这两套理论都有道理 。
一个是人类精神文明建设中孜孜不倦地追求 , 另一个是我们作为拥有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的“人” , 必须要明白和认识的道理 。 所以站在社会学和自然学的角度来回答“被人打还不还手”这个问题就很好解决了 。
02 我们为什么要“还手”?现在很流行一个词 , 叫“人设” 。
我们接受什么理论就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 , 我们说过什么样的话 , 做过什么样的事 , 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就会形成一个什么样的“人设” 。
这个“人设”是我们每个人为人处世、安身立命的保障 。
在不同的生存环境和条件下 , 这种“人设”会带来不同的社会反应:比如有时好人不一定就有好报 , 恶人不一定就有恶报 。
但我要说的是:在我们社会生活中 , “被人打要还手”这个“人设”非常的重要 , 因为“还手”是体现自身实力的一种手段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 , 一个人如果被人打而不知道还手的话 , 那多半是无能的表现 。
很多人能为自己找到辩解的借口:我不还手是因为打不过 , 要么别人的势力比我强大 。 其实 , 这是一种谬论 。
我接触过一些“社会人” , 他们经常恃强凌弱 , 但他们并不全都是身材魁梧、体格健壮 。
他们有的人身材瘦小 , 却单枪匹马照样敢对一个体格看起来比自己强壮的人使用武力 。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这群人通过无数次实践证明 , 我们大多数人面临武力威胁的时候 , 并没有敢“还手”的勇气 。
这些恃强凌弱者在动手之前 , 如果了解你“百分之百还手”的“人设” , 多半会三思而行的 。
要知道施暴者面对反抗者的还手 , 不管打没打赢 , 施暴者其自身的“人设”也会受到影响 。
这在我们社会现实中 , 叫“打输不丢人 , 不还手没得用” 。
除此之外 , 法律能惩处施暴者 , 却并不能挽回我们“被打没有还手”失去的人格尊严和名誉 , 而人格尊严和名誉的丢失将伴随我们一生 。
一个
比如 , 晚清虽然地大物博 , 拥有上百万的常备队伍 , 但经历过一次次对外战争后 , 在世界各国中形成了“东亚病夫”
新中国成立后 , 我们通过援助外国才艰难地撕掉这个标签 , 重新树立中国不畏霸权的“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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