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大学生遇害案死者家属:3名被告已提出上诉 死者家属希望二审维持原判


云南女大学生遇害案死者家属:3名被告已提出上诉 死者家属希望二审维持原判




记者7月25日从云南女大学生遇害案遇害者父亲李胜处了解到 , 他当日从云南当地法院获悉 , 一审3名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均已提出上诉 , 其中洪峤上诉称自己无罪 , 并递交了相应的材料 , 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 。
李胜表示 , 他希望法院二审能够维持原判 , 还女儿一个公道 。 此前一审宣判后 , 他带着女儿的遗体回了老家 , 目前女儿已入土为安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7月7日通报称 , 2022年7月7日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 , 被告人洪峤、祁文强盗窃一案 , 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被告人洪峤与被害人李某月(女 , 殁年21岁)系恋人关系 , 后二人发生矛盾 , 洪峤产生杀害李某月之意 , 并邀约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 。 2020年7月6日 , 洪峤等三人在江苏省南京市选定云南省勐海县普洱茶公园为作案地点 , 由洪峤诱骗李某月前往勐海县 , 同时提供资金及作案工具 , 后洪峤带领张晨光、曹泽青多次演练杀人方法并交待作案细节和定时汇报等要求 。 9日上午 , 张晨光、曹泽青到达勐海县 。 当晚 , 李某月被诱骗至作案地点 , 曹泽青、张晨光将李某月杀害并掩埋 。
【云南女大学生遇害案死者家属:3名被告已提出上诉 死者家属希望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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