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感觉人家盒马根本不怕这样的愚蠢逃单者好吧 。 我说个阴谋论啊 , 盒马的损管看到这样的逃单者 , 直接笑出声了估计是 。 阿里系的数据收集和处理能力 , 不可能出现大量的逃单者而不被发现的 。 一旦某一个店的损失超出预计 , 盒马将顾客的消费数据一分析 , 马上就能找到可疑顾客 。 然后利用人脸跟踪技术在过往录像中找出他的所有踪迹 , 马上就能确定他逃没逃单 , 逃多少钱 , 一清二楚 。
象这位顾客这样的做法 , 数次买单都是几毛几块的垃圾袋 , 让盒马的清洁工来做筛选条件都不会把他漏掉 。 他顶多第二次付垃圾袋的钱的时候 , 就注定跑不了了 。 不抓他抓谁? 这么没法律意识又这么笨的逃单者 , 被盒马抓是好事 , 如果盒马不报警抓他 , 他迟早会犯更大的事的 。 真要想占盒马的便宜 , 其实也很简单: 你这次点500块的菜 , 付350块的钱 。 下次点400块的菜 , 付320块的钱 。 累积次数也别太多 , 总的少付款别超过1000块 。 这样的话 , 被发现的可能性比较低了 。 就算运气不好被发现了 , 盒马可能会怕麻烦不去找你 。
就算盒马找你的麻烦 , 你也可以借口说记错了 , 记漏了 , 把少付的钱补给盒马就完了 。 盒马也拿你没辙 。 当然了 , 真有这样精于算计的脑子的朋友 , 大约估计可能不会去占这么一点小便宜的 , 为这点蝇头小利冒着被盒马盯上甚至社死的风险 , 明显不划算 。 头脑不清楚的逃单者 , 还是会逃单 。 有能力逃单的人 , 一般反而不会去逃单 。 而盒马手握大数据 , 根本不怕逃单的损失失控 。 各位散了吧 , 别闲吃萝卜淡操心了 。
实际判决是拘役三个月 , 但是缓刑4个月 , 小伙这么喜欢“占便宜” , 却还是没能享受到蹲局子免费吃喝的便宜 。 只是不知道 , 那个陪他一起占便宜的女朋友 , 还在一起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盗窃行为 , 应当认定为 多次盗窃 本案中 , 小伙以非法占有、白吃白喝为目的 , 在吃饱喝足后逃单 , 数额已经到2000的立案标准 , 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 再加上先后4次 , 实施该行为 , 也已经构成多次盗窃的标准 。 不过实务中这2000多元的犯罪金额 , 再加上认罪认罚态度好的话 , 判个缓刑也合理 。 只是2000元买个案底 , 这便宜真的不划算!
新零售的特点是智能设备替代人工 , 节约的是商家的人工成本 , 方便的是商家 , 而不是消费者 。 很多智能设计压根是凭空想象出来的场景 , 在很多场景下 , 消费者是具有极高素质和水准 , 还得是“超强记忆力”的 , 还必须自觉自愿的具有高主动性 。 可能吗!太考验人性了! 人性经不起考验 , 更何况文中这种人就是冲着占便宜小偷小摸走BUG , 在新零售模式下 , 犹如入无人之境——哦 , 还真是无人之境——你怎么防?
做事不能靠消费者自觉以方便商家为出发点 , 新零售首先得自觉替消费者解决麻烦为出发点 , 才能防范漏洞产生 。 最简单的 , 用餐结账 , 为什么不能改成取餐结账?而不是现在的麻烦消费者自己跑过去结算 。 即便不想占便宜 , 消费者吃着饭 , 心里还得记挂着结账这件事 , 吃的也不爽啊 。 有人工的饭店 , 服务员能提醒 , 现在全智能化了 , 反倒让需要麻烦消费者 , 心里不爽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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