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带着孩子偷东西,淹死了凭啥让我赔!”( 二 )



属于纵容犯罪的行为 , 且误导了社会大众对犯罪行为的合理认识和评价 。 故应当予以撤销 。

二审法院认为 , 植物园虽系科教中心的私人空间 , 但其内部建有蓄水池 , 其本身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

在此情况下 , 应当采取修建围墙、在蓄水池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和围栏等防护措施 , 防止他人随意进入以致发生危险 。

但事发当日 , 因科教中心未能及时修缮倒塌的围墙 , 导致他人可自由出入植物园 。 因此科教中心对王女士带领子女进入植物园后 , 在蓄水池中溺亡的后果 , 存在一定过错 。

不过二审法院并未采纳科教中心的上诉意见 , 认为一审判决由其承担5%的责任 , 并无不当 。 最终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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