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8.8元一箱的猕猴桃,一箱15个收货变19个,退货被要求承担运费!


女子买8.8元一箱的猕猴桃,一箱15个收货变19个,退货被要求承担运费!


文章图片


女子买8.8元一箱的猕猴桃,一箱15个收货变19个,退货被要求承担运费!


文章图片


女子买8.8元一箱的猕猴桃,一箱15个收货变19个,退货被要求承担运费!


文章图片


女子买8.8元一箱的猕猴桃,一箱15个收货变19个,退货被要求承担运费!


文章图片


女子买8.8元一箱的猕猴桃,一箱15个收货变19个,退货被要求承担运费!


文章图片


山东青岛 , 王女士花350多元买了一批猕猴桃 , 8.8元一箱 , 一箱15个2斤左右 , 可王女士收到货后却发现一箱有19个 , 和商家宣传不一样 , 她要求退货 , 商家不但要她承担运费 , 态度还很差!

王女士买的这批猕猴桃是在一小程序上买的 , 因为搞活动 , 供货价很便宜 , 只要8.8一箱 。 商家宣传里说的是一箱15头2斤左右 。

可她收到货却发现猕猴桃个头很小 , 一箱不是15头 , 而是19头 , 重量也不符 , 一箱没有2斤 , 只有一斤八两 。

发现货不对版后 , 王女士联系了商家要求退货 , 沟通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争吵 , 对方要求他承担运费 。

王女士联系了记者帮忙 , 当着记者的面她再次联系了负责人 , 对方态度仍很差 。

负责人电话中表示他不管几个头 , 8.8元的猕猴桃 , 一点问题都没有 。 王女士提出数量质疑 , 对方倒反问她有没有卖过水果 , 王女士表示自己卖水果5、6年了 , 你们搞活动也不能拿这样的东西 。

听到这里 , 对方更生气了 , 反问王女士:这东西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你上来就说不能吃 , 它怎么就不能吃了 , 它人造的吗?随后挂断了电话 。 并把王女士移出了小程序 , 微信也移出了 , 现在她只有负责人的手机 。
记者拨打负责人手机没人接听 , 随后对方回电 , 一听记者要谈王女士的事马上挂断了电话 。

王女士认为是商家的货不符合标准 , 应该商家主动解决才是 , 可商家的态度太差了 。 因为王女士这批猕猴桃量不算多 , 记者建议把猕猴桃装上车 , 一起去商家的点位 。

王女士和记者来到的商家的基地 , 一位人员接待了她们 , 对方表示老板不在 , 王女士和老板的争吵他也听到了 。 工作人员说昨天王女士和老板说话都急了 , 老板也包了一天的货 , 出现问题是难免的 。 问题要积极解决 , 但态度可以平和一些 , 不要那么激烈 。
对于昨天的情况 , 工作人员表示王女士购买的这批猕猴桃本身是不挣钱的 , 要送过去再退回来 , 猕猴桃肯定就坏了 , 这一批也不是很多钱 , 也不是个事 。

但问题出在商家一方 , 应该积极解决才是 , 王女士提醒对方以后配送货物时一定把控好质量 , 这样消费者才能放心选购商品 。
最后 , 工作人员清点了王女士送回来的这一批猕猴桃 , 把钱给王女士给退了 , 事情总算得到了解决 。 事情能解决 , 得归功于记者充当的搬运工的角色 , 把猕猴桃运回给商家 , 才解决了运费的问题 。
这件事说到底就是一点运费的事情 , 问题出在商家 , 若商家格局大点 , 也不至于发生争吵 。 商家既然能答应退货 , 运费其实并不算什么大事 。
有网友说:我买的是芒果王 , 结果商家发给我的是大芒果 , 我要求退货 , 商家说鲜果类不给退货 , 我也不明白明明是商家发错 , 为什么不能给退!
【女子买8.8元一箱的猕猴桃,一箱15个收货变19个,退货被要求承担运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 , 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 且无需说明理由 , 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做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 , 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 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
购买一般性的商品是可以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的 , 但法律不支持网购水果7天无理由退货 , 因水果属于鲜活易腐物品 , 因此不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个规定 , 芒果、猕猴桃等水果比苹果梨等水果更易腐 , 一来一回耽搁几天就坏了 , 更不能退货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