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雅二院调查副主任医师刘翔峰“医疗不规范问题”!会被判刑吗?


湘雅二院调查副主任医师刘翔峰“医疗不规范问题”!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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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雅二院调查副主任医师刘翔峰“医疗不规范问题”!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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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雅二院调查副主任医师刘翔峰“医疗不规范问题”!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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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雅二院调查副主任医师刘翔峰“医疗不规范问题”!会被判刑吗?


都说“医者仁心 , 救死扶伤” , 然而身为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创伤中心副主任医师的刘翔峰 , 其医疗作风问题让人大跌眼镜 , 甚至有人毫不避讳地称之为“刽子手” 。

“南湘雅 , 北协和” , 这里的湘雅指的正是湘雅医学院 , 尤其是湘雅二医院 , 综合实力在全国各医院中位列第13位 , 不少疑难杂症患者慕名到湘雅求医 , 无论是该院的医生还是医术 , 都深得患者信赖 。


然而 , 正是这样一所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医院 , 近期却频频遭受投诉和质疑 , 质疑的不是别人 , 正是创伤中心副主任医师-刘翔峰:

归纳网络上患者及家属 , 以及刘翔峰所带的研究生、同事对他的爆料 , 其医疗作风存在严重的问题 , 比如对那些“没有治疗希望”的患者施以数十万的高额治疗 , 不但如此 , 拆开包装后的药物随意丢弃 , 丝毫不顾及患者的病情 , 以及家属的经济状况 , 只为个人中饱私囊;
再有就是一旦发现患者有异物倾向 , 直接按肿瘤处理 , 接下来就是连续化疗;曾有患者家属在网上举报 , 他的父亲在观察阶段 , 还没被确定为恶性肿瘤 , 胰腺就被切掉了;
为了中饱私囊 , 刘翔峰还有更恶劣的行径 , 比如用血袋中的血冒充病人大出血 , 需要启用止血药物;再比如拿其他病人的结石给病人家属看 , 以此“交差”……
但凡病人到了手术台上 , 就此成为他砧板上的鱼肉 , 本应救死扶伤 , 反而沦为他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 , 对患者和家属进行肆意宰割 , 直至压榨干净 。

针对网络上对刘翔峰的爆料越来越多 , 所属医院终于坐不住了 , 在8月18日发表了题为“关于网传我院刘翔峰有关问题的情况说明” , 该则“说明”大致说明了以下几个问题:

1 , 停止了刘翔峰的工作 , 且启动了院内调查 , 初步发现其工作中确实存在不规范的行为;
2 , 免去他湖南省创伤急救中心副主任的职务 , 并停止其手术权限;
3 , 会根据线索进一步调查 , 并披露调查结果 , 并借此契机在院内开展医德医风教育 。

这则说明乍看上去态度诚恳 , 但其实存在很大问题:
发布公告和启动对刘翔峰调查程序的并非湘雅二医的上级主管部门 , 而是湘雅二医自己 , 试问如此“自查自纠” , 难道不需要避嫌吗?万一存在院内包庇怎么办?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 , 网上对刘向峰的举报和爆料 , 不是单一来自于患者或者他们的家属 , 说一句不太恰当的话 , 以患者和家属的医疗知识和文化水平 , 可能即便被“忽悠”了 , 也无从察觉 , 更谈不上举报他;真正举报他的 , 以刘翔峰所带的研究生和周围同事为主 , 这些人是具备专业医疗知识的 , 刘翔峰是否存在医疗作风问题 , 他们一看便知 。
既然举报来自于专业人士 , 那么这些举报“空穴来风”的可能性极低 , 大概率刘翔峰确实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 难道此种情况下依然是院内“自查自纠”?
正如一些正义之士所呼吁的那样 , 应该同时让湘雅二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他的行为实则是在“间接杀人” , 甚至称之为“刽子手”都不为过!

倘若爆料属实 , 刘翔峰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会被判刑吗?虽然目前对他的调查尚处在内部调查阶段 , 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应由司法机关作出判断 , 但倘若假设爆料成立、属实 , 他可能面临两项罪名的指控:
其一 , 医疗事故罪:
所谓医疗事故罪 , 不是我们认为的是由“失误”造成的 , 事实上医疗事故罪指的是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 , 造成就诊人员死亡 , 或者造成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
从对刘翔峰的举报来看 , 一些患者在还未确定病情的情况下 , 相关组织就被切除了 , 比如上文中所说到的某患者的父亲在还未确定胰腺换恶性肿瘤的情况下 , 胰腺就被切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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