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贩卖5斤芹菜被罚6万6 督察组的回应引网友热议?


陕西商贩卖5斤芹菜被罚6万6 督察组的回应引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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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贩卖5斤芹菜被罚6万6 督察组的回应引网友热议?


民以食为天 , 食以安为先” 。 做吃食生意不是儿戏 , 稍微不留神是会出人命的 。
对于那些唯利是图 , 对商品不负责任的无良商家 , 执法部门应该严加管理 , 情节严重的该罚 , 甚至 , 予以法律制裁也不为过 。
但是 , 冤有头债有主 , 中间商就应该另当别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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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 , 在陕西榆林发生这样一件事:一对夫妇告诉记者 , 他们因为卖了5斤芹菜就被罚6万6 。
该商贩罗某说 , 5斤芹菜卖20元 , 这6万6的罚款得卖多少吨芹菜才能赚回来?
国务院督察组的工作人员说:“执法不能只讲力度 , 也要为小微主体生存创造良好环境 。 ”
就是督察组的这句回应 , 引起很多网友的热议:“小微主体的生存难道不是靠市民吗?市民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 他们这些小商小贩能存活多久?”
对啊 , 市民与商贩是唇齿相依的关系 。 咋能只忧患单个存亡?
有网友是这样说的:“罚的一点不多 , 罚款太少不足以让这些小商小贩长记性 。 ”
也有网友建议:“罚十倍就挺合适 , 罚6万6真的有点过分了 。 ”
同样一件事 ,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见解 。 那是因为各自所处的角度不同 , 或每个人的认知有差异 。
当地执法部门是这样解释的:“罗某夫妇不能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 , 也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 , 未履行进货检查义务 , 因此 , 对其做出6.6万元的处罚决定” 。
评论区的网友也这样说:“他肯定没有保留购进记录 , 如果保留了 , 会走免责程序 , 然后 , 处罚上游供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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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 , 法律虽然不讲情 , 但是 , 法律讲理呀!冤有头债有主 , 芹菜不合格 , 自有该诛之人 。 你说出源头来呀!说不出芹菜的出处 , 就只能自己背锅 。
如果想想这件事的严重后果 , 罚6万6真的不多 。 生命诚可贵 , 安全价更高 。 不合格的芹菜如果流入市场 , 被市民误食后 , 危害有多大?这是6万6能挽回的损失吗?不健康食品吃进肚子里 , 即使不要命也是后患无穷 。 这是6万6能解决的事吗?
芹菜没致死人命 , 被罚6万6就成了大事 。 商贩也许幸免于重罚 , 但是 , 血的教训不能忘记 。
做人要有敬畏之心 , 特别是要敬畏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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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前辈讲过这样一句话:“我们是一个物质文明差距很大 , 精神文明差距更大的国家 。 对很多人来说 , ‘荣华富贵’就是毕生追求的天花板” 。
【陕西商贩卖5斤芹菜被罚6万6 督察组的回应引网友热议?】试想 , 再大的能耐能够得着天花板吗?其实 , 人最大的财富不是这辈子赚钱很多 , 而是这一生造孽很少 。 知足常乐才是人生中最容易得到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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