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约19岁女孩回家吃饭 争吵后将其杀害 携妻逃亡15年落网


男子约19岁女孩回家吃饭 争吵后将其杀害 携妻逃亡15年落网


2022年9月1日 , 广东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 。 男子朱茂强将19岁女孩黄某约回家吃饭 , 期间两人发生争执 , 朱茂强残忍杀害黄某 , 之后带妻子潜逃 , 15年后朱茂强落网 , 受到法律严惩 。
朱茂强58岁 , 四川达州人 , 案发时在广东汕头打工 。
【男子约19岁女孩回家吃饭 争吵后将其杀害 携妻逃亡15年落网】朱茂强有盗窃罪前科 , 案发当日中午 , 朱茂强邀约19岁女孩黄某到其租住的汕头市龙湖区吃饭 , 饭后双方因故发生争执 。 争执过程中 , 朱茂强将黄某拖至该出租屋阳台处 , 持水果刀等朝对方面部、颈部进行砍刺 , 致使黄某流血倒地 , 朱茂强遂将对方拖弃至该阳台一侧的厕所内 。
之后 , 朱茂强电话要求在工厂上班的妻子赶回家中 , 告知其杀人一事 , 后携妻子一同逃离汕头市 。 经法医鉴定 , 被害人黄某因锐器作用致左颈外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

案发15年后 , 朱茂强从成都乘车前往西安的途中在宁强高速路检查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
检察机关认为 , 朱茂强因小故持械杀害他人 , 致一人死亡 ,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朱茂强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刑罚执行完毕以后 , 在五年以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 , 系累犯 , 应当从重处罚 。
此案在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