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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晚上 , 花了一定时间 , 从头到尾观看了“何家弘说案·错换人生28年案证据分析” 。 引用鲁迅先生在《文学与出汗》里的一句话来表达我的感受 , 那就是:
“你不说我倒还明白 , 你越说我越糊涂了!”
首先 , 作为一个中国人 , 一位堂堂的大学教授 , 居然连汉语里极其常见的“多音多义字”的不同读音都搞不明白 , 视频中将“间(jiàn)接证据”说成“间(jiān)接证据” , 并且说了无数次 , 听起来非常刺耳!这让我非常怀疑这位教授的专业水平 , 觉得他也不过如此!
其次 , 在视频结束的时候 , 这位教授又说了一句:“各位都散了你吧!”这句话中 , 这位教授除了一贯的多音字分不清读音, 将“了(le)”说成了“了(liǎo)” , 更主要的是 , 作为我国著名的证据专家 , 对待“错换人生 28年”这么重大严肃的事件 , 本应该以事实为依据 , 以法律为准绳 , 力主鉴定病历和假证 , 彻底查清究竟是“错抱”还是“偷换”的真相!——但是 , 何教授最后一句油腔滑调的 “各位都散了你吧!”让我觉得这不是一位严肃认真负责的 证据专家 , 而是一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和稀泥的“和事佬”!
何教授在视频中抛出许姚家一直查寻的真相就是偷换 , 我觉得何教授的观点未免太主观武断了!何为“真相”?作为证据专家 , 我想你应该明白 , 真相就是30年前在事发医院发生的、客观存在的事实!无论是“错抱” , 还是“偷换” , 都有一定的客观事实存在!错抱?是谁抱错了?是在一种怎样的情景中抱错的?偷换?是谁实施的偷换?是在一种怎样的情境中实施的?这些问题都应该查清楚!这就是真相!许妈要的也是这样的事实!
许教授在视频中重点阐述了三个间接证据 , 说许某敏完全将杜某描绘成她的假想敌 , 认为毫无疑问就是杜某偷换了孩子 , ——言外之意 , 经法叔三审两判的案子 , 许姚一家完全不应该再节外生枝 , 无中生有 , 扰乱视听 , 蛊惑民众 , 裹挟民意 , 扰乱正常的司法和社会秩序!
我不知道许姚一家是否这样直接说过就是对方偷换了孩子 , 只知道抛出“偷换说”的另有其人 , 许姚要的只是真相!
在何教授看来 , 三个所谓的间接证据:一是杜某枝患有乙肝大三阳 , 只是具有偷换孩子的主观故意;二是涉事医院妇产科有一位叫郭某志的护士和郭某宽似乎有亲戚关系 , 似乎具备偷换孩子的有利条件;三是郭家在孩子的出生日期上造假 , 好像具有偷换孩子事成之后销毁证据的重大嫌疑!——这些都是许姚家人的主观臆断 , 并不存在能够证明偷换事实发生的客观证据 , 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和相关的音视频资料等等!
何教授因此认为 , 错抱的事实占比80% , 偷换的事实占比20%!认定“偷换”并不等于否认“错抱” , 承认“错抱”并不等于否定“偷换” , 有罪推定并不等于犯罪事实发生 , 这种情形只能按疑罪从无处理 。
在笔者看来 , 间接证据能否变成直接证据 ?关键在于对事件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病案和假证的真伪鉴定!而不能简单地把一系列问题病案当成涉事医院“管理混乱”的直接证据 , 把一系列假证当做“逃避当年计生政策惩罚”的借口!
作为证据专家 , 何教授在视频中非常反对“经验法则推断” , 他列举了中国历史上和当代两个非常有名的案例来说明“经验法则推断”在司法实践中造成的严重危害:其一是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中 , 余杭县令认为“美女嫁丑夫必有奸情 ”;其一是臭名昭著的金陵鼓楼区法院审判的“彭宇案” , 愚蠢的法官认为“如果不是你撞的人 , 你为什么送他去医院, 并且垫付医疗费”?
但很不幸的是 , 何教授可能是老糊涂了!他说嘴打嘴 , 在这起说案节目中 , 又直接犯了“经验法则推断”的毛病!其一是他认为 , 许敏的亲戚当时也在医院担任护理部主任 , 并且在许敏生孩子的第二天早晨 , 在去看了许敏之后 , 顺便拜托了妇产科的医护人员 , 要她们好好照顾许敏!——在这种情形下 , 产科护士还怎么敢做下“偷换孩子”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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