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名贵床板放过道被保洁员当废品卖了,失主索赔17万,法院判了( 二 )


原来 , 陈女士住的地方位于老市区 , 小区无物业 , 周边路段由保洁公司负责清洁 , 社区有垃圾分类巡查群 , 平时如果发现路面垃圾 , 就会拍照发到群里 , 提醒保洁员及时清运 , 也就是说保洁员的确有随清理路面垃圾的职责在身 , 而陈女士的房子沿街 , 放床板的公共通道 , 直通大马路 。
这里人来人往 , 床板放着妨碍大家出行 , 实际上 , 一楼有可供居民用的储藏间 , 一楼与二楼间的夹层还有一个小露台 , 平时居民可以堆放杂物 , 陈女士没选这两个地方而是将东西放去直通马路的公共通道 , 自然会引起保洁员注意 。

半个多月 , 床板放在那儿既没标识也没围挡 , 无人看管使用 , 保洁员张某很难将床板当成名贵的有主物 , 既然名贵为何跟垃圾一样随便丢通道里呢?占地方不说 , 还影响公共区域环境美观 , 张某履行职责清运 , 和一般路人捡拾遗忘物要区分开来 。
另外 , 床板被清运到垃圾中转站后并未立即卖掉 , 而是又放了几天 , 期间陈女士没有发现遗失并索取 , 张某及其所在公司已经尽到了职业经验注意义务 , 并未实际占有陈女士的床板木材 , 无法将原物奉还 , 不存在过错不需赔偿 , 因此厦门法院审理后驳回了陈女士所有诉求 。
陈女士占用公共空间放私人物件 , 事先就应该预料到被误当废品处置的风险 , 期间她没有重视此事 , 东西不见了又以保洁公司有过错为由索赔 , 过于苛责保洁人员 , 败诉也是正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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