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在应急车道上停车休息被处罚,男子表示自己是为了避免疲劳驾驶

【男子因在应急车道上停车休息被处罚,男子表示自己是为了避免疲劳驾驶】

男子因在应急车道上停车休息被处罚,男子表示自己是为了避免疲劳驾驶


“那你是要强迫我疲劳驾驶?”广东揭阳 , 一男子因在应急车道上停车休息被处罚 , 男子不服 , 表示自己是为了避免疲劳驾驶 。

    2020年10月某日下午 , 男子吴江开车带着妻女从揭阳返回深圳 。 在高速公路上 , 吴江感觉十分疲惫 , 而最近的服务区还有六十多公里 , 他觉得坚持不住了 , 便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 , 打开紧急危险灯 , 准备休息半个小时 。

    大约过了十五分钟 , 交警驾驶警车巡逻到此处 , 发现吴江的车 , 注意到其开了紧急危险灯 , 但是车后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 , 车里驾驶员和一名女乘客都在睡觉 。

    交警将吴江叫醒 , 问他怎么回事 。 吴江表示自己太困了 , 服务区较远 , 车上还有小孩 , 所以只好停在应急车道上休息 。 交警告诉吴江 , 他在非紧急情况下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 , 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所以要对其罚款200元 , 记6分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 ,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 不得有下列行为:...(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

     吴江在处罚文书上签名 , 并在下方注明“本人因犯困 , 且车上有小孩 , 距离收费站出口及服务区较远故临时停车半个钟”的字样 。

     之后吴江提起行政诉讼 , 要求法院撤销公安作出的处罚 。

     1、吴江表示:“‘疲劳驾驶’和‘占用应急车道’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 在当时的情况下 , 自己非常困 , 感觉已经无法再继续安全驾驶到休息区 , 在这样的情况法官您会选择继续‘疲劳驾驶’还是‘占用应急车道’?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 怎么选择都是违法的 。 两害相权取其轻 , 我选择停靠应急车道是正当且符合人性的 , 这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 如果再次面临这种情况 , 我仍然会选择停车休息” 。

     2、交警大队辩称:犯困并不属于紧急情况 , 吴江在非紧急情况下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 , 违反了相关规定 , 对其进行处罚事实清楚 , 适用法律正确 。

     3、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紧急情况通常指驾驶员及其乘车人员身体不适或者突发疾病 , 足以危及生命、健康和驾驶安全的情形 。
    本案吴江称“犯困 , 且车上有小孩 , 距离收费站出口及服务区较远” , 从而占用应急车道休息 , 显然不符合上述情形 , 因此交警认定吴江的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

     4、吴江不服 , 提起上诉 , 其坚持自己并不是“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

      第一 , 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哪些情况属于紧急情况、哪些情况属于非紧急情况 , 一审法院的理解和解释是片面和僵化的 。
       常见的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的情形 , 如堵车时贪快而在应急车道上驾驶、为了休闲娱乐而随意停靠在应急车道 。 常见的紧急情况则是车辆发生故障 , 或者驾乘人员出现疾病 , 核心是无法驾驶 。
       因此可以归纳出非紧急情况的核心为“私利” , 而紧急情况的核心为“无法驾驶” 。
      表面上看 , 我停车休息是为了私利 , 但实际上是为了避免疲劳驾驶而危害其他车辆的通行安全 , 故该将我停车休息的行为认定为紧急情况 。

      第二 ,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不得疲劳驾驶 , 任何人不得强迫驾驶人疲劳驾驶 。
     当时我感到疲惫无法继续行驶或坚持到服务区了 , 这已经影响到安全驾驶了 , 依据法律规定我不应该继续驾驶了 。 如果在此种情形下还不允许我停靠应急车道 , 那就是强迫我疲劳驾驶 。
     很明显 , 我不可能将车停在行车道中 , 而服务区也比较远 , 在这种情况下停在应急车道是必然选择 。
     在这两种违法情况下 , 我选择停靠应急车道是正当的、合理的 , 即便认定我停车违法也应免责 。

     5、交警大队则回应:

    (1)紧急情况会具有“突然性”的特点 , 但是犯困并不具备 , 因此吴江的行为明显不属于紧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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