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在应急车道上停车休息被处罚,男子表示自己是为了避免疲劳驾驶】

“那你是要强迫我疲劳驾驶?”广东揭阳 , 一男子因在应急车道上停车休息被处罚 , 男子不服 , 表示自己是为了避免疲劳驾驶 。
2020年10月某日下午 , 男子吴江开车带着妻女从揭阳返回深圳 。 在高速公路上 , 吴江感觉十分疲惫 , 而最近的服务区还有六十多公里 , 他觉得坚持不住了 , 便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 , 打开紧急危险灯 , 准备休息半个小时 。
大约过了十五分钟 , 交警驾驶警车巡逻到此处 , 发现吴江的车 , 注意到其开了紧急危险灯 , 但是车后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 , 车里驾驶员和一名女乘客都在睡觉 。
交警将吴江叫醒 , 问他怎么回事 。 吴江表示自己太困了 , 服务区较远 , 车上还有小孩 , 所以只好停在应急车道上休息 。 交警告诉吴江 , 他在非紧急情况下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 , 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所以要对其罚款200元 , 记6分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 ,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 不得有下列行为:...(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
吴江在处罚文书上签名 , 并在下方注明“本人因犯困 , 且车上有小孩 , 距离收费站出口及服务区较远故临时停车半个钟”的字样 。
之后吴江提起行政诉讼 , 要求法院撤销公安作出的处罚 。
1、吴江表示:“‘疲劳驾驶’和‘占用应急车道’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 在当时的情况下 , 自己非常困 , 感觉已经无法再继续安全驾驶到休息区 , 在这样的情况法官您会选择继续‘疲劳驾驶’还是‘占用应急车道’?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 怎么选择都是违法的 。 两害相权取其轻 , 我选择停靠应急车道是正当且符合人性的 , 这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 如果再次面临这种情况 , 我仍然会选择停车休息” 。
2、交警大队辩称:犯困并不属于紧急情况 , 吴江在非紧急情况下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 , 违反了相关规定 , 对其进行处罚事实清楚 , 适用法律正确 。
3、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紧急情况通常指驾驶员及其乘车人员身体不适或者突发疾病 , 足以危及生命、健康和驾驶安全的情形 。
本案吴江称“犯困 , 且车上有小孩 , 距离收费站出口及服务区较远” , 从而占用应急车道休息 , 显然不符合上述情形 , 因此交警认定吴江的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
4、吴江不服 , 提起上诉 , 其坚持自己并不是“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
第一 , 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哪些情况属于紧急情况、哪些情况属于非紧急情况 , 一审法院的理解和解释是片面和僵化的 。
常见的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的情形 , 如堵车时贪快而在应急车道上驾驶、为了休闲娱乐而随意停靠在应急车道 。 常见的紧急情况则是车辆发生故障 , 或者驾乘人员出现疾病 , 核心是无法驾驶 。
因此可以归纳出非紧急情况的核心为“私利” , 而紧急情况的核心为“无法驾驶” 。
表面上看 , 我停车休息是为了私利 , 但实际上是为了避免疲劳驾驶而危害其他车辆的通行安全 , 故该将我停车休息的行为认定为紧急情况 。
第二 ,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不得疲劳驾驶 , 任何人不得强迫驾驶人疲劳驾驶 。
当时我感到疲惫无法继续行驶或坚持到服务区了 , 这已经影响到安全驾驶了 , 依据法律规定我不应该继续驾驶了 。 如果在此种情形下还不允许我停靠应急车道 , 那就是强迫我疲劳驾驶 。
很明显 , 我不可能将车停在行车道中 , 而服务区也比较远 , 在这种情况下停在应急车道是必然选择 。
在这两种违法情况下 , 我选择停靠应急车道是正当的、合理的 , 即便认定我停车违法也应免责 。
5、交警大队则回应:
(1)紧急情况会具有“突然性”的特点 , 但是犯困并不具备 , 因此吴江的行为明显不属于紧急情况 。
推荐阅读
- 湖南女教师校内开宝马连撞3车致2人受伤:已经开始大事化小了
- 男子一家因停车问题被邻居殴打,手指断裂、鼻子断裂错位、眼球挫伤视力严重下降。
- 24岁女子,驾驶奥迪闯红灯,追尾3轮电动车后,又冲向路中间,撞了3个行人!
- 湖南医院血液科主任女子酒驾撞人拖行,丈夫:建议继续开车逃逸!
- 邯郸一黑势力团伙21人被判刑
- 学会倾听市场,别让自己的主观想法凌驾于市场之上!
- 警方介入“老人给多名男子下跪”事件
- 下场如何?湘江巨型水老虎被人钓起备受争议,知情者称当晚就被吃了
- 收缴18支枪支!广西柳城警方破获多起涉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