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州:黑恶团伙盘踞饶平县所城镇十余年,首犯二审仍被判处重刑


广东潮州:黑恶团伙盘踞饶平县所城镇十余年,首犯二审仍被判处重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 一大批“村霸”“肉霸““渔霸”“海霸”都得到了应有的严惩 , 实在是大快人心 。
本案发生在广东省潮州市 。
自2007年至2018年6月 , 罪犯吴某涛为争夺乡里势力进而获取非法经济利益 , 以同乡关系为纽带 , 利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潮州市饶平县所城镇龙湾村一带连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 逐步形成了以吴某涛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该组织通过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放火、故意伤害、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活动 , 控制周边渔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地 , 破坏鲍鱼场正常建设 , 对当地从事生产、经营的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 , 致使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不敢举报、控告 , 严重破坏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吴某涛通过拉拢一帮无业人员 。 以放养蛤苗为借口 , 强占所城镇龙湾一带近1000米海域 , 通过驱赶、控制到该海域作业的渔民及周边鲍鱼养殖户 , 进行敲诈勒索 , 严重影响当地的生产经营秩序 , 影响极其恶劣 。

【广东潮州:黑恶团伙盘踞饶平县所城镇十余年,首犯二审仍被判处重刑】2018年 , 潮州 , 饶平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雷霆出击 , 一举捣毁了以吴某涛为首的“海霸”涉黑团伙 。
2020年4月24日 , 该案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 罪犯吴某涛犯组织 , 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敲诈勒索罪 , 寻衅滋事罪等罪一审获刑17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其余9人获刑4年至11年10个月不等 , 并处罚金 。 宣判后 , 吴某涛等人不服上诉 , 2020年6月 ,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这个案件侦破之后 , 当地村民生活生产各方面都进入正轨 , 有序发展 , 村民满意度高 , 可以说是拍手称快 , 各人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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