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8年前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因缺席判决离婚,18年后突然回来要分拆迁款


女子18年前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因缺席判决离婚,18年后突然回来要分拆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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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18年前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因缺席判决离婚,18年后突然回来要分拆迁款


“18年后凭什么分你拆迁款”湖南益阳 , 女子18年前离家出走杳无音信 , 因缺席判决离婚 , 18年后突然回来要分拆迁款 , 前夫认为不该给 。

1984年 , 李某、刘某登记结婚 , 婚后于第二年李某生下一个男孩 , 刘某觉得日子越来越好就把家里的瓦房改为二层小楼 。

随着孩子越来越大 , 压力也随之而来 , 到了2003年 , 刘某决定出去打工 , 刚开始还时不时打电话回来问问家里情况 , 后来越来越少 , 甚至过年都没有回来过 , 家人更不知道她是死是活 。

2009年丈夫刘某因妻子下落不明 , 向法院起诉离婚 , 因为妻子缺席 ,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

2021年4月 , 因为当地改造原来居住的房子被征收 , 各项拆迁款加起来共计56万多元 。 当年6月 , 消失18年的李某突然出现并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

原来这56万里拆迁补偿款只有50多万 , 另外的是邻居占用土地给予的补偿款5万余元 。

法院审理认为这钱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 离婚时女方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但不能代表女方放弃了自己权利 , 所以要求应予支持 。

在前妻李某外出后至房屋被征收期间 , 刘某对房屋进行了维修 , 花费1万余元 , 故应在房屋拆迁补偿款内先行扣除维护费用后 , 剩余54万余元再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有网友表示直接要抚养费 , 教育费用平摊 。 不就差不多了吗?至少她拿到的差不多又吐出来了 。 失踪不抚养 , 至少是犯法了 。

还有网友表示不是说婚姻过失方不能主张分割财产么?这都跟人跑了妥妥的婚内出轨啊 。 一分也不给她 , 让她自己证明一下这18年间她干啥去了?

那么从本案来说女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84年结婚生子 , 03年跑了但不是卷款跑 , 当年结婚19年 , 孩子也已经抚养成年 。 离婚是09年 , 婚姻存续25年 , 可以看出女子并没有不抚养孩子 。

1.民事权利的放弃必须采取明示的意思表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 , 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 在离婚诉讼或者协议离婚时 , 双方虽未分割全部夫妻共同财产 , 但在无明确约定或者法律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 , 不能推定当事人放弃了财产的分割权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离婚后 , 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 , 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 ,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

但在离婚时未分得财产的一方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 应当从其发现尚有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

2.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的处理原则 。 离婚后对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 , 处理原则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一致 , 在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后 , 按照照顾妇女、子女和无过错方原则对财产进行分割 。 如果一方存在恶意隐藏、转移财产等情形 ,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少分或不分 。

3.对共同财产分割时 , 应当先行扣除必要的管理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 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 第三百零二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 , 有约定的 , 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 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 , 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

4.对于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可以请求重新分割 。 即使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 , 但若该财产分割协议是一方在另一方的胁迫下达成 , 或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另一方存在欺诈的情形 , 也可以反悔 , 向法院起诉请求行使撤销权 , 但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 。 也就是说 , 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的反悔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由刘某支付李某房屋拆迁补偿款总额的40% , 即21万余元 。 李某不服一审判决 , 提出上诉 , 后经中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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